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参与市政府“放心菜”工程工作;指导和协调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供应和储备。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五)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六)行使本级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行使职权。 (七)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