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二)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检查证的发放和管理。
(三)组织查处全地区重大烟草违法案件,负责办理案件的立案和审批手续。
(四)负责卷烟打私、打假和打击乱渠道进(供)货违法行为。
(五)负责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