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和保值、增值。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核准,审核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等申请。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浙江省内铁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区县(市)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十二)完成杭州市委市政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