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安排。 (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编辑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