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有计划地培养轮训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机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及城区区管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干部、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举办市管及区管领导干部研讨班;负责学员培训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二)贯彻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承担杭州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 (三)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负责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五)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省市工作重点,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发挥重要智库作用。 (六)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承办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的培训及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承担杭州市统一战线系统干部的岗位培训,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 (七)加强中华文化学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用统一战线理论指导开设中华传统文化、杭州文化、台湾问题研究、文化历史知识等方面的课程,进行非学历教育及相关学术研讨。 (八)负责市委对在职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具体工作;承担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和政治学习的讲授、辅导,编写学习教材,撰写理论文章,培训基层理论干部。 (九)开展同国(境)内外高校、学术研究机构、智库、政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 (十)指导市委党校萧山、余杭、临平分校以及区、县(市)委党校业务工作。 (十一)参与市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十二)完成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