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委领导下,统一领导全市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保密工作发展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全市保密工作; 3、研究决定全市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协调全市各区、县(市)、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研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审议颁布的保密法规、规章; 6、指导全市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保密技术发展工作; 8、督促、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9、组织、协调重大泄密工作的查处; 10、向市委和省委保密委员会报告全市保密工作情况,并就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