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四)根据总队的授权,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五)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六)开展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八)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和总队交办的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九)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