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倾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余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绿色助企十二条措施》。
优化环评审批,项目准入更省心
一、环评对接服务再靠前
对省、市、区重大项目、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落实环评审批“一对一”专人服务,突破传统拿地后再审批的模式,在拿地前提前介入,做到“能早则早”“能快则快”。推进企业污染治理提级,优化污染物指标配置,对涉及污染物总量需求的重点项目,全力保障总量替代来源,确保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到位。
二、环评审批服务再深化
迭代更新代办系统,完善评估环节,丰富搜索条件,提升系统操作便利性。由环评审批人员和现场勘查人员共同出任项目“代办员”,开展环评文件编制、申报、审批、现场勘查、批文送达等全流程代办服务,并以短信形式实时告知企业环评申报、修改、审批等进度,有效打破环评单位、企业、审批部门三方信息壁垒,为企业项目审批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建设项目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征求,实现企业少跑腿。
三、环评审批改革再扩面
深入推行“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对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实施“一免”“四减”“四保障”改革措施,通过豁免环评编制,降低环评等级、开展多评集成、简化环评编制、实行打捆审批等方式,再通过属地政府加强统筹监督、改革区域管理机构抓好改革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等保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提升办事企业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优化执法监管,无事不扰更放心
四、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把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推进正面清单制度与环境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衔接,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及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实现远程监管。
五、实行数字赋能“三色”监管模式
积极运用“e企管”、“余杭碳眼”等数字场景,整合生态环境、信访、电力等多部门数据,智能测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企业指数,动态评估辖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赋予“红黄绿”三色环保码。“绿码”健康企业有机会列入“正面清单”,实行非现场执法监管;“黄码”企业存在环境问题,自主及时整改完成后恢复绿码;“红码”企业环境问题较严重,列入重点管控对象。与区市场监管、区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机制,共同抽取检查对象,避免多头查和重复查。
优化包容审慎,企业减负更用心
六、推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
充分运用《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等文件,对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行警示告知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七、推进罚款“分期缴纳”制度
优化环保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惠企政策,对受到行政处罚但经营状况不佳、一次性难以缴纳罚款的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对于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到位的,经审批后可实行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最长可分6个月完成。
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修复工作
对于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失活”或降级企业,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靠前提醒,积极推动环境信用评价与修复,指导企业主动整改,帮助企业尽早消除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企业重新获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贷款融资等工作开辟通道,帮助失信企业“纠错复活”。
优化环保服务,助力发展更细心
九、落实企业精准帮扶制度
以“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为载体,依托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技术服务力量、浙大环资学院技术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环保“党员先锋队”“硕士服务团”的作用,分批次、分区域组织开展行业座谈会、环保培训班等活动,开展面上培训服务。落实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全要素排查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啄木鸟”式服务;建立领导直接联系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十、规范环保第三方服务市场
针对环评、环境监测、在线运维等第三方服务市场,在环评领域加强环评质量监管,强化问题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一批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的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塑造更加清朗的环评服务市场环境。在环境监测领域出台《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机构质量监督方案》,对中标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在运维领域开展实时监督,用好在线监控系统,加强管理监督。引导第三方服务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第三方市场环境。
十一、推行危废“小微收集”模式
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处置滞缓的问题,深入实行推广“小微收集”模式,借助现有辖区危废收运处置网络,从申报引导,主动协调等环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危废收运处置难题,解决危废处置堵点,实现企业危险废物高效收运、安全处置,解决企业危废收运处置问题,降低企业环境风险。
十二、强化生态环境宣教质效
在“余杭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持续向企业发布环保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环保知识、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内容,提高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和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