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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时间:2023-02-07 10:2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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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食用油是百姓餐桌的必需品。但是,由于科学发展水平的局限,当前仍然缺乏“地沟油”成分特异性检测手段,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溶剂残留和塑化剂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食用油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食用油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和关心的焦点。近几年来,我市部分人大代表连续多次提交议案呼吁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求监管部门重点保障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用油安全。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的要求,助推杭州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保障食用油安全方面主动作为,着手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工作。 希望通过出台切实有效的监管举措,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协同监管作用,着力提升食用油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调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是按照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资质管理、生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食用油采购使用、废弃油脂处置等行为的食品安全制度性要求,并禁止生产经营、采购和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的散装食用油”,禁止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经营散装食用油。 第二部分:厘清各级政府以及市场监管、卫计委、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城管、环保、新闻宣传、经信、商务、教育、民政、建设、财政等职能部门的食用油安全监管职责,并提出认真履职、协同配合、深化监管的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明确食用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将小型业态、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等隐患重地以及网络第三方平台、网上销售者等网络销售相关各方一并纳入日常监管重点,线下与线上同步强化监管。 第四部分:特别规定进口食用油的监管要求,契合杭州是自贸区,跨境电商比较发达,而且百姓对橄榄油等进口食用油消费需求庞大的实际,加强检验检疫,保障进口食用油质量安全。 第五部分: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相关部门运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手段,监控重点对象及主要安全性指标,及时发现食用油内在质量安全问题。 第六部分:主要是强化废弃油脂处置要求,通过加快推进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新培育一批与杭州城市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挖废弃油脂处置企业产能,进一步扩大废弃油脂处置规模;构建废弃油脂轨迹运行系统,规范废弃油脂收运管理等举措,实现废弃油脂合法收储与处置。 第七部分:主要是从投诉举报线索处置、社会监督、涉油案件查处、完善行政刑事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惩戒。 第八部分:主要是从正面宣传引导、负面信息披露等两方面入手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威慑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张波 裘亚群 联系电话:86439907,86439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