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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修学院办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
时间:2023-02-03 21:3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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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教育局印发了《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修学院办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中的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3年3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调整专修学院管理体制,专修学院由省教育厅委托下放杭州市教育局管理。因我省尚无对专修学院管理的针对性文件,多年来专修学院管理多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政策进行管理。 近年来,我市专修学院有序发展,通过开展全日制高等自考助学,协助普通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举办成人教育培训等途径,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应用型技能人才。但随着办学竞争加剧,也逐渐暴露出专修学院在合作办学、教学站点设置、招生宣传、财务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在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不够到位等问题。为防范办学过程中暴露出的上述风险隐患,亟需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专修学院办学管理的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说明 《意见》正文在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名称使用、规范设置办学项目、严格招生管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教育教学、优化教职工队伍、严管办学场地、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收费退费、加强安全管理、开展治理检查等十三个方面对我市专修学院办学相关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进一步规范专修学院办学。 三、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意见》适用于市属专修学院。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教育局; 解读人:卢潇,联系电话:8958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