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对标“四个杭州、四个一流”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扣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
(一)围绕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做好专项信息公开。紧扣省市共同富裕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聚焦全面落实74项工作举措和50项改革措施,围绕“扩中”“提低”行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标志性成果打造等方面,加大力度集中展示我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果。集成发布、权威解读稳进提质系列政策,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民生项目预算安排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二)围绕重点民生领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民生实事办理,从办好民生实事的各环节出发,做到全流程公开,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相关就业信息。加大政策解读的培训和政策的宣讲推送力度,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流程,帮助不同群体更好地就业创业。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市级主管部门要明确市级公开内容,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围绕强化决策公开,推进重点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制定完善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决策时间、承办单位、决策程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全流程归集展示,扎实推进决策公开。巩固2021年重要政策文件统一公开工作成果,定期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推送至全省政策文件库。
(四)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公开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探索建立政企互动机制,收集企业对审批工作的意见建议,从需求侧出发优化审批流程,重塑审批链条,打通审批堵点。做好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一照多址”改革、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五)围绕成功举办亚运盛会,做好文体信息公开。当好东道主,提升服务意识,全面做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相关文化宣传、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的发布和解读。通过专题专栏重点公开场馆建设、改造以及可持续综合利用等相关信息,推进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信息公开,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大力推进公共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为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提供助力。
(六)围绕做好疫情防控,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重点公开本地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赋码规则、澄清不实谣言等信息,及时充分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衔接和上下一致,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二、聚焦解读回应,优化公开服务
(七)深化政策解读内容。注重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核心概念、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重点做好国家稳经济措施和省市相关政策的发布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加力。加大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帮扶政策的解读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系统归集发布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八)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知识竞赛、简明问答、现场宣讲、视频直播等形式,对政策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针对性解答和说明。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推送。充分利用“亲清直播间”等平台,多部门联合,以政策解读为主线,向市场和企业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民呼我为”统一平台,集成我们圆桌会、民意直通车等民意载体,全面真实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来电来信中的高频事项,形成“民意热点榜”,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公开。深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严格落实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研究、部署、推进的工作要求。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的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
(十)助力优化政务服务。立足服务群众,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强化资源整合,建设12345热线、“亲清D小二”在线服务、“浙里办APP”线上咨询等多位一体的咨询体系,建立标准知识库和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提供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的咨询服务。持续优化政府网站移动版、老年版、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特殊人群以及移动访问提供便利。
三、夯实工作基础,推动规范公开
(十一)规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跟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发布落实情况,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融合应用,形成“基础性+个性化”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坚持基层群众需求导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加大各类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底前以村为单位公开并留存各村备查。主动公开征迁信息,定期公开年度征收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努力打造环境舒适、标识统一、功能集约、信息全面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一站式、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十二)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优做精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加强监测维护,打造权威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优化数字政府门户的政务公开模块,全面、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进展与成效。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应用,提高电子公报浏览量,发挥好公报作为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
(十三)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压实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责任,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规范运维管理,着力提升我市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营质量。全面摸清、精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情况。严格执行新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对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判。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在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传播力影响力上见实效。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做强一个县域主账号,整合一批受众面小、运营效果弱、保障能力差的弱账号,淘汰一批长期不更新、定位不清晰的问题账号。2022年底前,各区、县(市)完成“1+N”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任务。
(十四)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各项要求,编制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制定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清单,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着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公共数据。2022年,实现开放数据集总量2000个、开放数据项2万项以上,推出数据开放创新应用15个以上。
四、注重规范答复,提升办件质量
(十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积极运用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甄别机制和信息处理费管理制度,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完善全市依申请公开案例共享机制,打通各地各部门数据,统计分析依申请公开高频热点事项。
(十六)深化依申请公开诉源治理。强化服务理念,继续坚持柔性答复,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说理与释疑工作。加大与申请人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个性化需求,主动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促进作用,坚持调解优先,推动行政机关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降低争议发生率与被纠错败诉率。
五、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十七)加强制度执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十八)加强指导检查。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要求,推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要主动担当履职,加强指导监督,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认真开展每周专题检查、每月主题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快速整改提升,每季度末向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书面报送本地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检查等情况。
(十九)加强考核监督。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要求,落实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做好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适时对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分值权重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肃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奖优罚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分,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