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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截止!@各参保单位,这三项补贴你领了吗?
        时间:2022-12-06 14:0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纾困作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5月起我市启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并首次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用好政策“组合拳”,帮助用人单位降低成本、减轻负担、稳定就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

          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市已为23.53万家参保单位发放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8.43亿元,惠及职工349.73万人;为33.04万家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7.46亿元,惠及职工349.13万人;为5.35万家次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61亿元,惠及职工10.74万人。三项政策的发放金额、惠及单位家数、职工数均居全省首位。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三项惠企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请务必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提交申请。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企业,招用时间为2022年12月的,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哪些单位符合条件?发放标准如何?怎么申领?话不多说,一起了解一下。

         【一、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返还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返还方式

          目前,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参保单位的审核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建议可到缴   税所在街镇窗口)进行申领。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补助对象

          市区中小微企业、22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实施。

          【22个困难行业】以对应的行业代码为准。22个困难行业名单及对应行业代码详见附表1。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信GB/T4754-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以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依据。

        补助条件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补助标准

          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2022年5月以后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一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补助方式

          目前,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参保单位的审核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建议可到缴税所在街镇窗口)进行申领。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补助条件

          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1、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后新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企业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 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以省人社厅提供的名单为准;

          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青年;

          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同时符合:(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022年1月1日以后存在有效失业登记。

          注意:“免申即享”数据比对或企业申请时,该人员应仍在该企业参保中。

        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补助方式

          免申即享:经办机构对经数据比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参保企业直接发放补助;

          窗口申报:通过企业缴税所在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其他须知:

          1、该项补助由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首次申请并参保的企业享受。

          2、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不能重复使用。

          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前在同一家企业有参保记录的,该企业不能就该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4、同时符合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就高享受补贴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四、特别提醒】

          ◆以上三项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 的“僵尸企业”均不纳入享受范围。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

          ◆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公示名单查询方式: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bphgs.com/)—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中的“就业创业补贴”—点击“ 关于稳岗返还(稳岗补贴)信息的公示”/“关于一次性留工补助的公示”/“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示”。

        附表1:22个困难行业名单及对应行业代码

        行业

        行业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餐饮

        62

        /

        /

        零售

        52

        /

        /

        旅游

        61

        /

        7282、7291

        民航

        56

        /

        /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3、54、55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

        /

        纺织业

        17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

        /

        医药制造业

        27

        /

        /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

        /

        汽车制造业

        36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
             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40

        /

        /

        社会工作

        85

        /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87

        /

        /

        文化艺术业

        88

        /

        /

        体育

        89

        /

        /

        娱乐业

        90

        /

        /

          说明:行业代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区、县(市)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上城区

        杭州市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9500963、89500957

        拱墅区

        杭州市拱墅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6552207

        西湖区

        杭州市西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7759373

        滨江区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9520802

        钱塘区

        杭州市钱塘区就业促进科

        0571-82987943

        西湖风景名胜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
             (就业与社会保障科)

        0571-87179524

        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2603393

        0571-82576871

        0571-82475226

        0571-82725294

        余杭区

        杭州市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9391138

        临平区

        杭州市临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89530451、89530448

        富阳区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63155128、63323264、63322149

        临安区

        杭州市临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63722458、63721898

        桐庐县

        桐庐县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处

        0571-64221086,64220185

        淳安县

        淳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0571-64815788、64821428

        建德市

        建德市人才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1-64731339、647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