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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984X/2022-269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2-23
        发布单位: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
        2022年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1月份卫生工作安排
        时间:2022-12-23 09:52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12月总结(11.20-12.19)

        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疫情应急监测,及时分析疫情态势,与浙江大学、省疾控中心合作开展疫情趋势研判;基于当前全市疫情流行态势,及时调整流调处置策略,简化个案流调程序,在“杭州市智慧流调系统”中增加感染者自助填报流行病学核心信息功能,将更多流调处置资源调整到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聚集性疫情处置;12月1日以来阳性混管报告83176管,原有追阳机制无以为继,及时与市防办、大数据局、省卫健委沟通,对混管追阳机制进行优化完善。

        2.全力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建全市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攻坚专班,以市防控办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全市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攻坚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通过每日通报等举措压实推进攻坚工作。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开发“杭州一表通”疫苗接种平台,直接将目标人群精准推送至所属街道,实现发动、评估、接种闭环管理,方便基层通过该平台实现目标人群“一人一档、逐人销户”。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全市60-79岁人群全程免疫完成接种率为99.89%,加强免疫接种完成率为84.80%;8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为77.81%,全程接种完成率为70.21%,加强免疫完成率为67.98%。

        3.继续做好各类重要会议活动的防疫保障工作,对浙江省美术类高考、首届全球数字博览会、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幸福城市论坛、全国研究生考试、浙商大会、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州文化博览会等8个大型会议活动项目进行防疫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开展人员健康排查和核酸检测,做好人员培训和现场保障。

        4.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制工作。召开2022年全市防治艾滋病性病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组织开展第35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召开高校艾滋病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师资培训班。以桐庐、建德为监测点,开展近2010年至2021年结核病流行特征分析及防制政策评估总结工作。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力度,通过数据比对,下发医疗机构诊断为六大类的未纳管患者名单,督促各地抓紧做好排查工作。截至12月15日,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4.53‰,达到省下达考核目标。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诊疗(促进)网络建设,全面完成8个分中心建设任务。推进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收尾工作。持续推进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等部分重点慢性病患病率和知晓率调查工作。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省级、市级考核及对区县的考核,开展食品安全企业市级包保督查。完成年度全市近视防控监测数据汇总及上报,推进老年困难人群白内障免费项目。

        5.在浙里办、健康码首页上线“发热门诊查询”应用,可查询杭州市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候诊排队叫号情况,市民可根据发热门诊繁忙程度(候诊和叫号情况)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提前安排出行,实现患者分流。在高德地图提供附近发热门诊(诊室)搜索和导航服务。上线“杭抗原”小程序,为市民提供抗原自测上传平台,抗原自测结果同步给健康码端展示和查询。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数据高铁开展门诊病历发热门诊标签和数据实时归集,目前全市发热门诊数据归集已经完成,118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发热诊室系统对接。基于杭州市医疗健康大数据库,整合全市动态人口库、慢病监测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机构就诊记录和新冠疫苗接种等系统数据,大数据排摸65岁及以上老年人相关健康状况信息,初步判定重点人群红、黄、绿类别,并筛选出数据需要补充完善的新冠病毒重点人群清单。累计调查132.13万人,系统判定重点人群45.29万人,次重点人群11.59万人,一般人群75.25万。

        6.推进数智卫健建设。组织开展“健康大脑+”体系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技能竞赛。推进2022年卫健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智慧流调溯源系统、医检互认、浙里办“健康杭州”应用等三个项目通过终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社服系统提升改造等两个项目通过初验,数智杭中医、共富体检一件事、平安卫健等其他项目正有序推进。

        7.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任务,推进医疗救治资源建设,新增县级定点医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亚定点医院改建。加强重症床位建设和救护车配置。及时优化调整新冠感染者就医收治流程,调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应开尽开、因设尽设,增开发热诊室,增强对发热患者接诊能力。完成杭州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建设。开展定点医院人员培训和重症救治培训。进一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统筹协调全市新冠肺炎患者收治工作。组织开展医疗能力建设和发热门诊专项督查。继续指导西溪医院、白马湖方舱(亚定点)医院患者收治工作。完成老年人健康宣教手册编写。

        8.完成2022年国际化医院评审工作。完成对富阳二院等级医院预评审工作。召开医联体工作会议。组织专家完成对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执业验收。组织召开浙里护理全市推进会议,布置相关工作要求。

        9.顺利完成西湖国医高峰论坛举办,打响中医药学术品牌。完成中医治未病线上服务系统、杭州中医健康宝、杭州中医药资源一张图(手机版)三个项目招标和预算支付。推进“放心云煎药”工作。完成全市“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据上传平台工作。完成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十大事件”遴选,报送我委《数字治理推动杭州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共富新篇章》、市中医院《杭州市中医院王永钧教授荣膺“国医大师”称号、何嘉琳教授荣膺全国名中医称号》、市一医院《名老中医“活态”传承——杭州市中医药数字改革新篇章》、《基层中医拱墅模式获评首批健康浙江行动示范样板》四件大事,均入选省平台。

        10.部署推进新冠肺炎中医药救治工作。推进中医医院新冠肺炎互联网医院开始相关工作,做好市中、红会、西溪医院自制制剂互联网医院上线报备工作。开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优化疫情救治督查。完成2022年杭州市中药制剂骨干培训班,中医临床研究能力提升培训班、杭州市亚运情景中医护理适宜技术竞赛工作。完成临安区中医院、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医院预评审和省级评审推荐。开展2022年度市级中医药质控15个专业组现场检查工作。

        11.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规范开展行政审批,截至12月15日,本年度办理市级审批事项受理办结3182件、省级下放事项受理办结1539件,办结率均为100%;本月共审批656件,其中市本级审批事项557件,省下放事项99件。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本年度一审诉讼案件0件,复议案件2件,无复议败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抓好《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组织对临平、淳安、富阳三地卫生健康局工作推进情况督导调研。做好普法宣教工作,组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信用杭州”建设任务。

        12.配合做好老年人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开展关爱城乡社区老年群体专项行动。推进《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打造“健康老龄幸福颐养”之都的实施意见》出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推进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进意外险直赔数字化改革工作;完成老年意外险民生工程项目的上报;完成与市财政局会签意外险市级经费补助的文件下发;与国新健康沟通意外险直赔推迟相关收费的事宜。推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和老年心理关爱行动。

        13.继续指导线上办理生育登记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市生育登记共56695人,其中一孩36441人,二孩18856人,三孩1398人。组织召开《杭州市不孕不育现状及健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检查督促各区县完成2022年度特扶档案归档,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三项制度的落实。指导村(社区)在12月开展全市2023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村(社区)初审和公示,部署扶助政策在享受对象的年审工作。做好2022年度计划生育公益金下拨相关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好浙里办计划生育扶助制度新增人员网上申请工作。

        14.组织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和疾控专业人员开展集中隔离场所督导检查,共督查615家次,发现存在问题隐患322个,当场立行整改问题256个,限期整改问题66个。开展业务培训86次,参与培训隔离场所82个,现场培训1370人次。开展隔离场所终末消毒372个房间。做好市级健康驿站管理,提高隔离用房周转率,严防交叉感染,强化暖心耐心服务。截至目前,两家市级健康驿站累计接收入境航班97个,接收入境隔离人员15711人,接收境内人员1101人,报告阳性病例361例,目前在隔604人。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健康驿站等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参加市属高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专班,驻点西湖大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和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相关指导工作。

        15.继续做好“雷霆2022——打击非法医美”专项整治行动收尾工作。开展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省疾控对2家检测机构开展检查,对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家放射诊疗机构执法检查。完成住宿场所专项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住宿场所2108家,开展监督检测541家,立案查处553家,罚款金额46万元。对中小学校卫生检查2家,幼儿园检查1家,立案1起。联合国博(主媒体中心)开展集中空调系统检查,做好亚运卫生监督保障。开展水厂监督监测,7家水厂已全部完成采样。开展集中空调监督抽检工作。举办卫生监督普法宣传知识竞赛。组织举办餐饮具监督服务单位线上培训班、涉水产品线上培训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班,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

        16.继续完成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活动暨健康杭州建设推进会相关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组队备战全市科普职业技能大赛和参加11月22日决赛,我市卫健系统获得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和一个组织奖。我市6个县区通过健康促进区县省级评估,杭州市五家医院通过省级评估被授予“2022年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称号。举办第十届杭州市市民健康知识大赛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数据分析。深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迎亚运”冬季除四害专项行动;组织召开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协调会,完成亚运“城市环境在线”病媒防制模块上线、数字上舱;组织完成城郊结合部整治村病媒防制情况“回头看”。

        17.持续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组织申报国家健康企业优秀案例、审核上报健康浙江行动示范样板优秀案例。二是编制《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2025)》和《2023年健康杭州行动工作要点》。组织申报全国健康企业优秀案例。开展2022年度健康村镇自评工作。完成2020-2022年度新创和复审的省级卫生村名单确认。持续推进各类国卫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省爱卫办部署上线国家卫生乡镇智能评审系统,组织填报市区两级专家库名单。巩固改水改厕工作成效,完成年度农村改水项目消毒技术指导验收工作,完成2022年农村户厕信息录入工作。

        17.组织开展区域共建学科的中期评估工作,汇总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区县单位并落实整改。完成第八期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评定和发榜工作。筹备「天目论健」2022医疗健康发展论坛暨杭州市首届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展示及创新转化大赛。与华大集团高层交流关于成立卫生健康产业投资公司组建的可行性及具体事宜。推进与浙江大学合作事宜。按照省卫健要求推进生物在线系统。


        2023年1月计划


        一、需市领导参与的活动

        拟召开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活动暨健康杭州建设推进会相关工作,拟请姚高员代市长主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捷讲话,分管市领导陈瑾常委、副市长通报以及相关市领导参加。

        二、其他重点工作

        1.关注疫情防控转段阶段政策调整,严密监测疫情发展动态,开展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阶段性考核任务。继续做好新冠医疗救治工作,提升全市医疗机构新冠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做好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及发热门诊等工作。持续推进优化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救治工作,应对发病高峰到来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救治方案,中医药诊治专家组会诊协调工作。做好中医药特色防治、保健宣传引导。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督查。

        2.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工作,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中医治未病线上服务系统、杭州中医健康宝、杭州中医药资源一张图(手机版)信息化项目签约后工作落地,加速推进放心云煎药项目开发落地,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数据上传质量。落实建德中医院、临安中医院等级医院省级评审工作。

        3.做好健康浙江建设梳理和汇总工作。组织全市做好国家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模块治理企业的确认工作。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对我市2家尘肺病康复站进行核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2022年度食品风险会商会,做好部分区县年度口腔工作存在问题的反馈督导。做好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等部分重点慢性病患病率和知晓率调查收尾工作。

        4.规范完成各项审批任务,对涉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相关备案事项进行梳理。抓好《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继续对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评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考核指标查缺补漏,积极迎检。

        5.推进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继续做好老年意外险直赔数字化改革、意外险直赔工作。依据《杭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筹划起草杭州市有关生育、育儿补助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浙江省全员人口信息库2023年度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目标人群新增、退出人员信息入库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浙里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事项群众网上办理的及时有效;做好春节期间计划生育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慰问和维稳工作。

        6.指导全市开展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的督查检查,组织市级督查组开展市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督查和开展对各区、县(市)的督查。指导汀芷公寓和钱塘健康驿站有序休舱。继续开展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健康驿站等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传染病卫生、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等双随机监督检查。开展秋冬季学校和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对各区、县(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进行帮扶,跟踪相关交办案件的办理。继续开展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

        7.协调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会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中存在的涉及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规划问题进行修正。协调市发改委,争取将市九医院二期工程列入2023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储备名单。

        8.组织落实复工复产健康守护工具包相关工作以及春节期间省外留杭返岗务工人员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组织开展2022年度健康单位(场所)和健康促进示范场所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省级除四害样板村“回头看”和B级街道调研。推进国家卫生乡镇日常管理智能化水平,配合省爱卫办在全市国卫乡镇试点卫生乡镇智能评估系统应用。启动2023年度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评估工作。配合市城郊结合部专班做好第二轮城郊结合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