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22-2691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函〔2022〕60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加快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坚持科技赋能,提高作业水平,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杭州的生动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末,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全部建成,全市一级流动作业点建成率100%且专业指挥力量配齐。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现代化水平显着提高,专业化指挥队伍建成率达到100%,作业队伍社会保障率达70%以上,人工增雨受益面积达到应保障面积的90%以上,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实现常态、高效、安全作业。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保障行动。聚焦“生态涵养、民生供水、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需求,结合农业“两区”、干旱易发区、森林防火区、水库集雨区、生态保护区、空气污染管控区等明确保障片区,实施区域性、流域性保障作业。千岛湖片区侧重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长三角城市群供水保障;西部片区侧重于山核桃主产区农业抗旱、森林防火保障;新安江—富春江、分水江流域片区侧重于流域性生态涵养、水库蓄水;北部片区侧重于山区供水抗旱、农业生产保障。强化应对森林火灾、持续高温干旱和污染天气等突发事件的保障性作业。依托国家、省级资源,建立特别重大活动(赛事)的人工消减雨协作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区、县(市)政府,不再列出]
(二)业务基础强化行动。完善综合观测系统建设,探索高山云雾、空中云微物理观测,开展外场项目试验,强化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机理研究、作业效果分析评价等业务及后续科研攻关,建立相关标准。结合亚运保障建成地空融合的重大活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基于全省一体化作业系统搭建市县作业决策指挥平台,实现对人工影响天气全过程信息集成的可视化数智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
(三)火箭作业提升行动。按照片区化保障的要求推进火箭作业“基地+作业点”布局建设,余杭瓶窑、临安龙岗、桐庐分水、淳安界首等“四大基地”按照作业期队员集结备战、外场试验的要求完善业务支撑和综合保障功能。建成15—20个一级流动火箭作业点,配备作业装备,属地化建立作业队伍,落实保障机制;其他流动作业点完成标准化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地面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四)烟炉催化作业发展行动。充分应用烟炉、燃气炮等无空域影响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技术发展成果,积极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和局部小气候云水资源。发挥南部、西部山区地形地貌优势,在局部试验基础上,科学布设16—30部烟炉催化作业组网设备,建立作业体系,开展山区烟炉催化人工增雨作业,保障山区解决水资源短缺、山核桃主产区农业抗旱、森林防火和小水电发展等综合服务需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五)无人机作业试验行动。结合地基、空基云水监测网建设和无人机空中探测技术,积极争取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专业资源和空中播撒、空中探测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无人机增雨作业试验,在千岛湖水源保护区、西部山核桃主产区、北部径山茶核心保护区、分水江流域等特色服务需求区实施试验作业,形成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模式及相关规范,发展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
(六)作业力量保障行动。各地按“机动队伍+一级作业点专属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1名专业指挥的标准配齐作业力量。作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当地救援机构或属地招聘、协同乡镇建立属地化作业队伍等多种方式有效补充。建立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训基地,保障队伍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加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野外作业津补贴和人身意外、公众责任保险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合理待遇,保障作业队伍人员的稳定和安全。定期组织开展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比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部门配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七)安全监管提升行动。各地要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优化作业实施办法,建立问题调处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规范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的集中储存和领用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备案,强化弹药购买、运输许可和临时存放、运送、发射等环节的治安防范工作。充分应用物联网、人脸识别、远程作业安全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加强对作业站点、弹药使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杭州警备区)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年度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布局、指导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规则和矛盾调处机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力量,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作业指挥和技术研究。
(二)做好投入保障。各地要将必要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优化投入结构,保障人工影响天气的装备、弹药和人员投入,协同推进工程建设、科研攻关、作业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作业机制,保障流域性、区域性作业活动顺利开展。强化气象与应急管理、林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联动,联合制定作业方案,开展灾情监测、作业需求、情况通报及效益评估等工作。
附件:杭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任务表
附件
杭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行动任务表
重点任务 | 实施进度 | 责任主体 | |
重点领域 保障行动 | 聚焦“四大功能”,结合“六区”划分保障重点区域 | 2022年完成分区规划,后续开展应用完善。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依托国家、省级资源,建立特别重大活动(赛事)的人工消减雨协作机制 | 2023年建立协作机制,后续优化完善。 | ||
业务基础强化行动 | 配备人影基地的激光雨滴谱仪 | 2024年配齐,列入业务应用。 | 各区、县(市)政府 |
建设毫米波雷达或x波段雷达 | 2023年建成,列入业务应用。 | ||
完成作业区气象监测站全覆盖 | 2023年底完成全覆盖,建成后列入业务应用。 | ||
推进空中云微物理观测 | 2023年选择2个人影作业点进行试验,制定工作方案; 2024—2025年推进空中云微物理观测。 | 市级有关部门 | |
建设地空融合的重大活动保障人影指挥系统 | 2023年建成,后续优化完善。 | ||
建设基于全省一体化作业系统市县作业决策指挥平台 | 2023年建成,后续优化完善。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
火箭作业提升行动 | 建设15—20个一级流动火箭作业点,其中:萧山区1个、余杭区1个、临平区1个、富阳区2个、临安区2个、桐庐县4个、淳安县4个、建德市2个 | 2023年完成,列入业务应用。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开展作业点射界图、基础设施及标志设施等标准化建设 | 2022年完成,每3年维护一次。 | ||
配备一级流动作业点的火箭发射架 | 2023年配齐,列入业务应用。 | ||
烟炉催化作业发展行动 | 布设16—30部烟炉催化作业组网设备 | 2022年完成建设规划; 2023年建成16部,列入业务应用; 2025年视作业效益开展第二期建设。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建设远程智能化烟炉作业系统 | |||
建设萧山区、富阳区燃气炮试验点,各地山区燃气炮作业系统 | 2022年完成燃气炮试验方案; 2023年开展萧山区、富阳区一期试验; 2024年建立燃气炮作业业务; 2025年视作业效益开展全市布网建设。 | ||
无人机作业试验行动 | 开展无人机增雨作业试验 | 2022年完成试验方案制定; 2023—2024年开展项目试验; 2025年建立作业业务。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开展无人机空中云微物理观测 | |||
建设千岛湖人影基地无人机山体运输轨道 | |||
作业力量保障行动 | 配备专业指挥力量 | 2023年配齐力量。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组建23—28支作业队伍,其中市本级1支,各区、县(市)机动队伍1支,每个一级流动作业点1支 | 2023年建成并完成上岗培训,开展作业。 | ||
建立全市人影作业人员实训基地 | 2023年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并投入应用。 | ||
落实人身意外保险和其他劳保政策 | 2022年落实好保障政策,持续落实。 | 市级有关部门 | |
组织开展人影技术比武 | 2024年开始举办,每2年举办1次。 | ||
安全监管提升行动 | 实现全市弹药专业存储和物流配送 | 2022年完善存储及配送机制; 2023年实现规范化配送。 | |
增设各地火箭弹临时容置室人脸识别监控 | 2022年建成启用。 | 各区、县(市)政府 | |
配备一级流动作业点的远程监控系统、布控球 | 2023年配齐,接入业务应用。 | ||
体制机制 | 建立全市人影试验、演练工作机制 | 2022年建立机制,每年实施试验和演练。 | 市级有关部门 |
建立以流域、片区为单元的跨地区协同作业机制 | 2022年建立全市范围的协同作业机制,后续应用完善; 2023—2024年对接安徽省相关地市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 2025年实现跨区域协同作业。 |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 |
建立人影需求高频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数据共享、联合监测、情况通报及效益评估等工作 | 2022年建立机制,后续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