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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庐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20 17:3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桐庐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221973,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邮编:3115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桐庐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办、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坚强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基层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1.积极适应法定主动公开新常态。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的基础上,参照省市办公厅及周边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461条,县本级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9条,部门乡镇(街道)发布信息10362条,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84次,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  18次。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去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桐庐县积极响应,根据全县各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义务教育领域、卫生健康领域等26个试点领域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编制形成桐庐县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目录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各要素完备齐全。目录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审核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栏”予以公示。

        3.着力优化政务公开制度流程。根据《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要点》和《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印发《2020年桐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制定并公开《桐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公开工作流程》、《桐庐县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工作流程》、《桐庐县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规范

        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去年12月15日开始启用新依申请公开综合业务系统,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均按法定要求依申请公开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今年以来,全县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8件,上年结转1件,其中以县政府办公室为被申请人5件,以乡镇(街道)、部门为被申请人43件,截至目前,已办结46件,尚未审结2件。全县连续两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1.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优化升级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的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初步完成各政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2.加强政府公开服务专区建设。在积极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目前,已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及部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包含专区标识、自助查阅机、纸质政府信息取阅点、政务服务公众号矩阵等要素,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和办事咨询等便捷服务。

        3.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借助,按照“撤销一批、整合一批、发展一批”的目标,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提升,目前现存的政务新媒体均已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并在省管理平台接受监管,有力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信息公开工作也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四)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加强。

        1.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海静为组长的桐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日常汇报+月例会”的工作模式,先后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组织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会,明确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网信办等单位主动融入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全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的钉钉工作群,群里部署的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形式良好的工作氛围。

        2.制度引领,优化流程。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

        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制定出台《桐庐县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及流程图发布情况》《桐庐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及流程图发布情况》《桐庐县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工作制度及流程图发布情况》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0%依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县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及县政府综合考评,同时将具体工作流程以图片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2020年桐庐县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2

        42

        1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2

        减186

        965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08

        增361 

        2236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1

        增1688

        325267 

        行政强制

        380

        减240

        10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47

        7638.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考核评议力度不够强、业务能力不够强等。2021年,县政府办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政务信息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办、省市政府办公厅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优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制定背景、起草经过、工作目标等内容,利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解读,使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更加具有深度化。以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政务创新工作,真正实现基层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二)是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以国务院、省、市工作要点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引,以“政府开放日”、“邀你来协商”等活动为载体,深化政民互动回应,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度。加大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