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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10: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扎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市委发〔2021〕37 号)的总体部署,对标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民办〔2021〕16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标准,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机关党建和行业系统党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为民爱民。深入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主责主业,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自觉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破解长期存在的短板弱项,创新落实各项民生保障事项,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普惠优先。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民政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更加注重解决市域范围内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出台的民政政策和资金投入更加突出向农村、基层和西部三县市倾斜,向“一老一小一残”等困难弱势群体倾斜,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幸福愿景。
            ——坚持数智赋能。强力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着力破解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有效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数字技术,撬动民政工作各方面改革,深入推进民政业务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持续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数智民政管理服务体系。

        (三)目标任务。持续高水平打造精准保障、和谐治理、温暖城市、幸福养老、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到2025年,构建形成制度衔接、部门合力、社会参与、智慧高效的“助共体”,新时代“1+8+2”大救助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构建形成以“邻里中心”为载体、“五社联动”为抓手的“社共体”,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更加健全;构建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可为、人人有为的“益共体”,温暖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成形;构建形成以“家门口养老”为特质、以“颐养社区”多元融合为载体的“养共体”,具有杭州特色的大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构建形成多样群体覆盖、社会力量参与的“帮共体”,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构建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共享、社会参与的“智共体”,便民惠民的大智治体系日臻完善。

        二、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救助体系为重点,高水平打造精准保障示范区

        (一)加强监测、分层分类,持续拓展社会救助类型和对象。加大对残疾人、困境儿童、“三留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保障,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精准识别,完善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救助,积极开展发展型、关爱型救助,形成政府主导、制度健全、社会参与、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推动实现全市域低保边缘认定标准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但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教育、人社、住保房管、医保等部门稳步提升低保低边家庭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水平,实行低边家庭参照低保家庭享受有关教育、医疗等援助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提供就业帮扶,会同人社部门探索设置吸纳低保低边家庭就业的“幸福爱心岗位”,通过扣减就业成本等方式激发救助对象增收内生发展动力。加大因病因疫因灾致困人员支出型、急难型救助力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二)区域同标、强化服务,统筹提升社会救助服务保障水平。构建形成更为成熟稳定的“1+8+2”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到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4000元/年,实现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全市域统一,区、县(市)级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生活条件基本标准,统筹多方力量提供居室改善、家具家电配备等救助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和资金比例,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为救助对象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帮扶和人文关怀。深入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共同富裕首批试点建设,实施兜底保障、急难纾困、扶弱增能、美好生活和慈惠向善五大“杭向共富”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民生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综合效用,使困难群众共享更加普惠更为便利的改革发展成果。

        (三)巩固成果、助力共富,健全完善减缓相对贫困“五大机制”。强化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实施智慧救助先行计划,提升社会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幸福码”、“幸福清单”等智慧应用,构建全类型多层级救助网络,提升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健全精准识贫机制,探索形成多维贫困认定办法,促进提升社会救助综合帮扶、系统救助的可及性。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积极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施推进“弱有众扶”党建联盟建设,凝聚慈善救助各方资源力量,强化物质救助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造血式”救助帮扶。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全面推行申报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罚机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做到既严肃问责,精准追责,又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基层救助工作积极性。

        三、以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为路径,高水平打造和谐治理示范区

        (一)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创新。紧密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国家、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为突破点,有机结合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城市有机更新等重点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开放共享”的居民会客厅,提升社区优质服务资源综合供给能力;形成一批“协商共治”的社区工作法,激发共建共享的内生活力;探索一批“多跨协同”的智治场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转型升级,在不断深化改革中持续释放社区治理的创新动能,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社区治理改革成果,不断建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二)高质量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一核双社N次方”模式,推动“流动社会工作站”建设,不断延伸基层民政臂力。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长效运行和购买服务等机制,每年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经费不得低于当地公益创投资金的20%。有效发挥社会工作站在推进“五社联动”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联动司法、人社等部门以及各群团组织的基层服务力量,广泛链接社会公益资源,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为社会工作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着力提升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 21人,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到 50%以上。

        (三)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能力。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接洽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乡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率不低于95%,其中3A级以上达到85%。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责,鼓励区、县(市)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等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健全评估退出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整体质效。

        四、以创新现代慈善事业体制机制建设为载体,高水平打造温暖城市示范区

        通过培育慈善多元主体、推动慈善活动创新、推进慈善融合发展、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和健全慈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价值与作用。到2025年,全市慈善组织总数达到300家以上,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13亿元。

        (一)加强政策创制,提高保障水平。总结梳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出台《关于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进一步加强慈善主体培育,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激发慈善发展活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适时开展慈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褒扬活动,加大对慈善事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精神奖励力度。

        (二)加强平台搭建,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全市统一的慈善机构信息公开和本地互助捐赠平台,汇聚各类慈善主体力量,为市民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提供便利,推动建立“公益码”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慈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数据统计机制。引导慈善组织业务上云,通过数字信息技术规范组织和项目管理。

        (三)加强枢纽建设,提高融合水平。建设慈善基地服务体系,通过全市范围内的统一标准、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类慈善基地,积极推动各级慈善基地及其依托机构登记认定成为慈善组织。探索在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景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场景设置活动点,形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体系。重点发展行业性、枢纽型、平台型组织,明确慈善总会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市、区(县、市)慈善总会体制机制改革转型。

        (四)加强体系支持,提高资管水平。大力发展以扶弱济困为目的的慈善信托,推动设立以促进科研、教育、灾害救助、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等为目的的慈善信托。建立慈善信托与慈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鼓励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与慈善组织在资产保值增值投资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研发和推出合适的金融产品;利用金融工具创新捐赠服务和管理模式。

        (五)加强品牌打造,提高宣传水平。重点打造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和发展性、受助群体反响好、社会影响力大的慈善品牌项目,在“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日期开展“慈善一日捐”“春风行动”等全民性慈善活动。举办“钱塘善潮”论坛,整合现有各类公益慈善宣传活动,形成杭州公益慈善文化品牌体系,加强媒体力量特别是新媒体资源的对接,并依托公益广告、视频等宣传载体,通过地铁、公交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场景,提高公益慈善文化传播效果。

        五、以构建普惠型“大社区”养老格局为目标,高水平打造幸福养老示范区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生活安全、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突出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并重点保障。确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加快实现从“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优化整合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电子津贴)、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护理补贴、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等各类补贴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做好与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的衔接和整合。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贯彻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完成新一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探索将体适能评估纳入老年人常规体检,将康复需求评估纳入老年人能力评估。到2025年,初步建成开放、体现福利梯度,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二)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以原居安养为理念,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支撑,以康养联合体为抓手,在更可及的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整合式、多层级照护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平台”双重作用。推进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打造从社区预防干预、家庭支持到机构照护的认知障碍连续照护链。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喘息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制度。启动“邻里守望”计划,探索开展家庭养老顾问制度。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加快打造家庭养老床位分层分类、标准化发展有效模式,到2025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加快构建市县级、乡镇街道级两级康养联合体,将康养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不同康养联合体资源共享、服务转介、协同合作机制,到2025年,建成康养联合体不少于100个。

        (三)多途径推动养老机构发展。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公益属性,强化兜底保障职能,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准入评估和公开轮候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办养老机构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的65%,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公办养老机构总床位的68%,切实提高有效床位和床位入住率。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做强机构。提升农村敬老院照护能力,到2022年,完成全市敬老院改造提升、优化布局工作,所有敬老院达到二级养老机构等级。

        (四)加强养老服务发展保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鼓励创建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工作室,实施康复护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认定,推动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化发展。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到护理员总数的20%。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照护水平。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服务绩效、工作年限与薪资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弘扬照护文化,加强护理员社会褒奖。深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和“山区支老行动”。做深做强智慧养老社区、康养联合体、未来社区康养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出“幸福清单”“养老管家”等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改造老年食堂,积极推进智慧服务适老化,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难度。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建成不少于2家示范智慧养老院。

        六、以提升全生命周期优质社会服务为抓手,高水平打造移风易俗示范区

        (一)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落实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基本生活养育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提效,加强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多维服务,全面提升集中供养水平。全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建设与服务全覆盖。加强留守儿童保护与服务,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夯实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和支持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岗位。强化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村(社区)妇联主席或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兼任儿童主任。

        (二)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打造群众满意“最美”婚姻登记机关。全面推广“互联网+婚姻服务”,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优化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精细化、智慧化。深化和推进跨省婚姻登记工作,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引导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

        (三)深化绿色惠民殡葬改革。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继续做好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的复制推广工作。编制《杭州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推动生态安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按照公益性为主导、经营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思路,推进殡葬服务全数字、全覆盖、全流程改革,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入葬等6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深化群众身后“一件事”数字化改革,提升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将丧事简办、文明绿色殡葬等要求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打造“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智慧平台,全面推行预约祭扫、网上祭扫。开展“青山白化”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

        (四)稳妥有序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健全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合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完善杭州市智慧边界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界线管理智能化。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规范地名管理,开展“数字地名”建设,推动地名管理服务向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转型。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开展村落“树牌立碑”等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工作,讲好杭州地名故事。

        (五)提升水库移民融合发展水平。提升水库移民融合发展水平。针对移民发展新阶段实际,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通过多村联建、抱团发展的资金集约管理形式不断推进移民抱团增收大项目落地,打通移民村长效稳定收益路径,建立移民收益共享机制,为移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长效输血机制,以集体创富带动移民融入,稳步实现移民共同富裕。

        七、以深化民政领域数智化改革为动力,高水平打造智慧民政示范区

        围绕民政主要业务领域,立足群众高频需求,构建共同富裕民政指标体系,着力打造“善杭州”数智民政一体化门户,有效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共享、社会参与的“智共体”。到2025年,基本完成“善杭州”总体架构搭建,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达到90%。

        (一)打造“善杭州”数智民政一体化门户。迭代升级民政数字“驾驶舱”,以“善杭州”为门户总名称,建设“五善”模块,分为善养、善助、善治、善亲、善举五大维度,接入并优化康养平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智关爱平台、大救助平台、社区智治平台、殡葬预约平台、慈善公益平台,实现全系统“一屏掌控”、数据“一网打尽”、政令“一键智达”、监督“一览无余”;立足杭州实际,结合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身后一件事”联办率、民生保障政策“直达兑付”金额等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指标,科学编制涵盖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共同富裕民政综合指数模型;加强民政数据归集,推动省市数据接轨、部门兼容互通、系统全面整合,全面增强数字“驾驶舱”智能分析、研判决策等综合功能,打造民政“数字大脑”。

        (二)扎实推进多跨场景重大改革。以数字化改革重大需求、多跨场景应用、重大改革“三张清单”(全省多跨场景重大应用“一本帐”)为基础,瞄准百姓、企业和基层最关切的领域,精心打造多跨场景,迭代升级“互联网+养老”模式,做精“民生直达”民生政策兑现平台,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联办,探索“智慧地名”建设,探索开展具有杭州特色的全程服务、联动服务、定制服务,让多跨场景成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幸福体验。

        (三)加强民政领域制度创新。聚焦民政领域重大数字化改革项目,着力推进民政服务和治理的流程再造、规则重塑、功能塑造、生态构建。按照整体智治的要求,从数据“主体、内容、制度、技术”四维度,制定智慧民政标准规范,提升智慧民政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创新机制。市民政局建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和调查研究5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民政系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区、县(市)民政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紧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工作举措和时间安排。市民政局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评估和通报,形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数字赋能。围绕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民政工作的要求,着力推进“减负担、增服务、促参与”的智慧民政建设,深化民政数源协同集成,以民政数字“驾驶舱”为龙头,推进民政九大领域数字化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共享、社会参与的“智共体”。不断丰富、优化现有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养老、救助、儿童、慈善和殡葬五大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努力使数字化改革引领民政民生“六大示范区”建设,为共同富裕建设保驾护航。推进民政领域立法,依法规范民政管理与服务行为,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整合资源。按照系统集成、规范高效、共建共享原则,加大资金、场地、设施和人员力量的统筹力度,形成全市民政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服务机构的整合使用和资源优化配置。区、县(市)慈善基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救助服务联合体等服务平台要加快整合,原则上采取综合建设一处场地,统筹设置服务功能、配备场所设施和服务人员。从今年开始,民政部门所有延伸到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服务,原则上统一进驻社会工作站,不再单独新建服务场所。现有单独建立的,也要加快实现整合归并。

        (四)加大投入。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村(社区)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报酬津贴列入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养老服务支持政策,确保区、县(市)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重点支持区、县(市)级综合民政服务机构、综合型服务平台和社会工作站等项目建设,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6日起施行。


        附件:杭州市民政系统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工作清单


        附件


        杭州市民政系统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工作清单


        目标

        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开展试点情况

        一、高水平打造精准保障示范区

        1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全市域统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4000元/年以上。

        2.推进区、县(市)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达50%以上。

        3.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到100%。

        1.印发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文件,统一全市域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稳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联动机制,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

        2.指导富阳区积极推进省“助联体”试点建设,结合杭州实际,总结形成杭州市“助联体”建设标准,健全完善助联体建设运行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推进各地三级助联体建设,打造15分钟救助服务圈。

        3.改革救助申请审批流程,通过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对接政务服务中台,实现困难群众14个救助和民生保障事项“一件事”集成办理,推广应用“幸福码”开展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等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年)

        >10500

        (实现全市域统一)

        >11000

        >13200

        >13500

        >14000

        国家级试点:无。

        省级试点:

        富阳区列入社会救助家庭居住条件基本标准与服务目录试点。

        市级试点:

        市本级列入杭州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首批试点。


        区县(市)级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

        >10

        >20

        >30

        >40

        >50

        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

        60

        70

        80

        90

        100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开展试点情况

        二、高水平打造和谐共治示范区

        1.着力打造一批“开放共享”的居民会客厅,提升社区优质服务资源综合供给能力。

        2.形成一批“协商共治”的社区工作法,激发共建共享的内生活力。

        3.探索一批“多跨协同”的智治场景,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转型升级。

        4.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5.每万人持证社工专业人才达到21人。

        6.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

        1.推进居民会客厅建设,指导各地以“居民会客厅”理念和标准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提升服务效能。

        2.推进城乡社区“微自治”,总结提炼各地开展“微自治”的优秀案例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3.深入实施社区智治计划,指导各地围绕社区减负、民主协商等重点领域开展智治探索,逐步扩大试点覆盖面,丰富功能场景。

        4.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围绕老年、救助、学校、企业等领域打造特色品牌。

        5.积极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入实施社会工作人才“525”培养计划,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服务专业化水平。

        6.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接洽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

        打造居民会客厅(个)

        60

        120

        180

        240

        300

        国家级试点:无。

        省级试点:无。

        市级试点:

        以下列入“社区智治”试点: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清波街道、闸弄口街道、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小河街道、西兴街道、瓜沥镇、义桥镇、白杨街道、笕桥街道水墩社区、丁兰街道皋城村、上塘街道善贤社区、蒋村街道蒋村花园社区、古荡街道文华社区、长河街道冠山社区、仓前街道葛巷社区、锦南街道锦溪社区


        推出微自治优秀案例(个)

        10

        20

        30

        40

        50

        推出社区智治试点单位(家)

        20

        30

        40

        50

        60

        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

        60

        100

        -

        -

        -

        每万人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人)

        18

        19

        20

        20.5

        21

        各区、县(市)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率(%)

        80

        85

        85

        90

        95

        城区3A以上等级的服务中心比例(%)

        50

        65

        75

        80

        85

        县(市)3A以上等级的服务中心比例(%)

        20

        40

        60

        70

        85


        目标

        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开展试点情况

        三、高水平打造温暖城市示范区

        通过培育慈善多元主体、推动慈善活动创新、推进慈善融合发展、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和健全慈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价值与作用。


        1.优先培育扶老济困、助医助残类慈善组织,重点培养灾害救援和公共卫生类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科教文体与环保等新兴领域的慈善组织。

        2.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大力发展以扶弱济困为目的的慈善信托,推动设立以促进教育、灾害救助、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等为目的的慈善信托。

        3.2021-2022年:宣传推广期,重点向社会宣传慈善法律法规知识和慈善理念。

        4.2023-2024年:发展攻坚期,重点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慈善组织。

        5.2025年:冲刺收官区,对相关指标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完成指标。

        慈善组织数量(家)

        220

        240

        260

        280

        300


        国家级试点:无。

        省级试点:

        1.杭州市列入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试点;

        2.余杭区列入探索智慧慈善试点。

        市级试点:无。


        慈善信托数量(单)

        110

        120

        130

        140

        150

        慈善信托规模(亿元)

        11

        11.5

        12

        12.5

        13


        目标

        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开展试点情况

        四、高水平打造幸福养老示范区

        全面打造形成“大社区养老”新格局,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人人享有,养老服务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缩小,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家门口幸福养老”全面建成,高品质、社区化、数智化、国际化的省会城市现代养老服务形象充分彰显。到2025年,全市建成康养联合体不少于100个,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症照护床位20张、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8人。   

        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加快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现医养康养有效融合。持续深入实施公办机构改革,推动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和充分发展。

        3.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实现养老人才队伍增量提质,促进人才队伍“三化”发展,完善人才队伍培育支持政策。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农村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和“山区支老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


        打造康养联合体不少于100个(个)

        20

        40

        60

        80

        100

        国家级试点:无。

        省级试点:杭州列入省民政厅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地区。

        市级试点: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列入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试点。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不少于2000张(张)

        400

        800

        1200

        1600

        2000

        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65%(%)

        58%

        60%

        62%

        63%

        65%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8人(人)

        21

        23

        25

        26

        28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症床位数20张(张)

        13

        15

        17

        19

        20

        每个区县(市)建成示范智慧养老院2家(家)

        -

        13

        18

        23

        26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开展试点情况


        五、高水平打造移风易俗示范区

        1.2021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域统一。

        2.儿童之家服务全覆盖。

        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部实体化运行。

        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

        5.到2025年,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达国家4A级以上标准比例达100%。

        6.到2025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0%。

        7.到2025年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1.出台《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明确三县市与城区统一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2.实施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加快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步伐,在村(社区)中实现儿童之家应建尽建。

        3.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逐步转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未保机构全部实体化运行,落实10项救助保护职责。

        4.制定《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基本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职责和场地、人员、应急响应和经费保障要求,提升综合协调、个案处置、业务指导和事务办理能力。

        5.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评定标准》,加快推进场地硬件设施提升,改善登记场所环境,提升婚姻登记幸福指数。加强婚姻文化建设,营造婚姻登记处的婚姻文化氛围,宣传移风易俗,婚事简办。

        6.以创建省级节地生态葬示范点为契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组织骨灰撒江、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引导群众选择骨灰堂、壁葬,及不保留骨灰的树葬、草坪葬等葬式葬法。

        7.加强移民后扶项目年度计划管理,提前谋划,整体布局,提升移民后扶项目质量。积极推进移民后扶项目转型,着力提升移民村抱团增收创富项目比例。强化项目监管,做好年度资金审计、绩效管理,切实提高移民资金绩效,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检查的区县(市)不少于30%。

        乡镇(街道)基础型儿童之家服务覆盖率(%)

        85

        100

        -

        -

        -


        国家级试点:无。

        省级试点:

        1.上城区、萧山区、建德市列入婚俗改革试点;

        2.建德市为共同富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

        市级试点:无。


        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

        70

        85

        100

        -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成率(%)

        30

        100

        -

        -

        -

        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达国家4A级以上标准比例(%)

        30

        50

        60

        80

        100

        节地生态安葬率(%)

        70

        75

        80

        85

        90

        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镇街覆盖率(%)

        80

        100

        -

        -

        -

        支持移民增收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比例(%)

        ≥50%

        ≥50%

        ≥50%

        ≥50%

        ≥50%

        五、高水平打造移风易俗示范区

        1.2021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域统一。

        2.儿童之家服务全覆盖。

        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部实体化运行。

        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

        5.到2025年,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达国家4A级以上标准比例达100%。

        6.到2025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0%。

        7.到2025年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工作举措

        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市级试点单位

        六、高水平打造智慧民政示范区

        围绕民政主要业务领域,立足群众高频需求,构建共同富裕民政指标体系,着力打造“善杭州”数智民政一体化门户,有效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共享、社会参与的“智共体”。

        1.成立局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紧扣时间表、任务图,实行专班化运作、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

        2.以数字化改革大会、周例会和月度汇报会为抓手,形成领导亲历亲为、责任分解落实、步调上下一致、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3.将全市民政系统数字化改革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取得突破性改革成效的单位,在局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并列入民政奋进奖表彰范围。

        4.建立常态化督促落实机制,定期晾晒公布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核心业务梳理、场景应用开发、跨部门数据共享等重点问题,确保环环相扣、协同高效。

        5.加强与市委改革办、市数据资源局的沟通对接。同时,联动组织部、人社、残联、工青妇、金融机构等单位,推动形成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全面构筑“大民政”格局。

        基本完成“善杭州”5个模块(善养、善助、善治、善亲、善举)搭建,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达到90%。

        全面升级民政数字驾驶舱1.0版,进一步夯实民政系统9大业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基础,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深化“善养”和“善助”两个模块,打造形成21个民生应用场景。

        建成民政数字驾驶舱2.0版,重点深化“善亲”和“善举”两个模块。基本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市民政系统的民政数据中心,健全完善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有序开放民政系统公共数据资源,基本实现民政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善杭州”品牌建设,重点深化“善治”模块,对现有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持续优化。

        实现民政各子系统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善杭州”统领的杭州数智民政平台系统。


        基于业务流程再造的杭州数智民政平台系统升级完善,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达到

        90%。按照整体智治的要求,形成智慧民政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智慧民政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民政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