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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0100MB15744444/2021-2588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31
        发布单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1-01-31 11:3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8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办事服务指南,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率100%。利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47条。印发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简报14期。中央、省、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宣传退役军人工作,全年发布信息约100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书面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在现有官方微信公众号基础上,开通抖音号、今日头条号、微信视频号等多个新媒体宣传号。作为服务公众的主要平台,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不断提高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目前粉丝约15000人,用户量每月平均净增长600余人,今年以来,共发文804篇,其中阅读最多的文章是【杭州“老兵码”全国首发,打造线上老兵之家】,阅读量破万,近5个月以来,公众号浏览量头条阅读数达到1415,供稿较为积极的区县为滨江区、江干区、萧山区、临安区。今日头条客户端“杭州退役军人”头条号,作为面向普通公众的终端,经过半年多的运作,辐射力和到达率不断增强,全年精选稿件119条,累计推荐阅读140万,总阅读量6万次,单条最高阅读量突破1.3万;在市直单位中,我局较早开通官方视频号,目前“杭州退役军人”抖音号已发布视频84条,总浏览量115万次,单条最高浏览量突破10万。全年不间断策划各类主题活动。联合“杭州发布”平台,在“杭州退役军人”“杭州发布”双平台联动推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收到广泛关注。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发布工作。一是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重要政策性文件由起草处室(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局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二是规范解读程序。要求机关各处室出台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报局主要领导审签。解读方案要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目的、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的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和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事项。并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解读效果。三是创新解读方式。重要政策发布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依托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国杭州”“杭州发布”“杭州退役军人”等媒体平台,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今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2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我局组织召开“老兵码”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工作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组建伊始,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和出台工作制度,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等做出规定。制定《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公布了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性文本格式及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5

        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现阶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主动发布意识欠缺。目前我局虽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自媒体渠道,但相关业务处室对政策发布的敏感度不高,欠缺积极主动、人性化解读政策的意识与能力。二是业务能力急需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系统性的学习不够,遇到疑点难点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办理水平。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按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