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萧山”政府网站下载(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萧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685号,邮编:311200,电话:0571-83897200,电子信箱:xsxxgk@xs.zj.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制作印发《2019 年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按照“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要求,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全区各行政机关通过“中国萧山”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11418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发布政府文件、公告、动态10530件,发布规划计划86件(政府工作报告1件),发布财政信息52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62件,部门预决算200件,专项经费130件)。通过萧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公布主要动态信息1522条,通过萧山政府网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652条。
1、高标准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做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100%解读,在“中国萧山”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政策解读”专栏,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年内,全区通过该专栏共发布82条解读稿。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的工作机制,共录制“创新强区 萧山在行动”系列在线访谈节目36次,分别有15个单位、平台的主要负责人及21个镇街党工委书记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为百姓解读实时政策,沟通问题,认真听取建议意见。三是畅通回应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全区通过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35.5万余件,受理网上信访17600余件。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参与政民互动8000余次。总体回复率100%,满意率达99.75%。
2、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做好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和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政府会议。二是设立行政执法公开专栏,共公开417件行政执法信息,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等。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有关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 号)要求,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记13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全省目录标准规范指引,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全面推进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52件。
4、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等4项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更新和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为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17件件,其中商业企业提交20件,社会公益组织提交1件,自然人提交596件,已答复的563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已经主动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297件,“不同意公开”65件,“无法提供”156件,其他处理23件,5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收到行政复议、诉讼89件,其中结果维持30件,纠正13件,尚未审结3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区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二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通过区综合业务平台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区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培训学习,并在9月25日开展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活动。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保障。加强镇街、村居信息公开实体设施建设,包括宣传栏、电子屏的维护和使用,事项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指南等公示情况,做到线上线下“可看可办可查”。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制建设考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对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予以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评议结果纳入考核内容。2019年,共6家单位涉及考核扣分,无政府信息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3 | 63 | 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08 | 增136 | 14560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44 | 增153 | 74677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71 | 增51 | 17716 |
行政强制 | 123 | 增5 | 977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58个/宗 | 65448.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9 | 19 | 0 | 1 | 0 | 0 | 6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5 | 10 | 0 | 0 | 0 | 25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9 | 2 | 0 | 1 | 0 | 4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3 | 0 | 0 | 0 | 0 | 1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1 | 0 | 0 | 0 | 0 | 2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8 | 0 | 0 | 0 | 0 | 1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6 | 6 | 0 | 0 | 0 | 10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8 | 0 | 0 | 0 | 0 | 3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6 | 0 | 0 | 0 | 0 | 16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0 | 0 | 0 | 0 | 7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3 | 0 | 0 | 0 | 0 | 23 | |||
(七)总计 | 542 | 20 | 0 | 1 | 0 | 0 | 56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4 | 5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8 | 9 | 17 | 46 | 6 | 4 | 16 | 26 | 12 | 1 | 1 | 3 | 1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图表图解解读方面较为薄弱;政府信息公开中目录未按五公开进行展示;镇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交接、培训和指导还不足等。2020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任务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落实“五公开”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查整改,结合区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对主动公开目录按五公开重新进行展示;二是进一步拓展创新,提高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水平,探索我区政务公开特色和亮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对区级部门和镇街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指导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