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住房租赁政策研究与实施有关工作;承担住房租赁专项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拟订租赁住房项目计划;承担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和管理、租赁登记备案、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租赁价格信息收集、指导价格发布等住房租赁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推进工作,组织落实租赁市场培育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对区、县(市)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