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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9401/2017-2641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7〕31号 公开日期: 2017-05-05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时间:2017-05-05 14:3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方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表;问题导向,注重结果,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开拓创新,多措并举,确保2017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应分别于7月10日、10月10日和2018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5日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徐立毅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从严治政之中,落实到政府公务人员能力和作风建设之中,努力打造勇立潮头浙江铁军的排头兵。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切实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真正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推进行政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努力让群众对政府工作过程和结果双满意。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级各预算部门,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加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7.设立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8.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放大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科委、市文创办、市金融办,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二、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直属有关单位
          10.加强政府参事工作,鼓励公民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
          11.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强化督查问责,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政府办公厅
          1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普及网上办事,确保到年底“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80%的行政权力事项。实现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全市域覆盖,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速度。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杭州市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四单一网”改革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实施积分制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4.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环保局
          15.深化信用杭州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扎实推进萧山、余杭、富阳等与主城区公共服务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政府,萧山余杭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7.深化投融资体制和要素配置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18.深入推进国企分类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优做强国有投资平台。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9.优化投资结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35亿元,增长5%;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0.加快发展服务业。做强现代物流、科技、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做优养老、健康、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西博办(市会展办),杭州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杭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1.推动15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2.加强城西科创大走廊基础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科委、市发改委
          23.坚持以特色小镇建设理念改造传统工业园区,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开发区)整体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
          24.创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打造一批行业示范和创新标杆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
          25.加快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实施2017年城市国际化行动方案和项目计划。完善国际化标识系统,优化多语种服务综合平台。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国际化,加强街区、社区、楼宇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6.加快萧山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开辟更多国际国内客货运航线。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外办、市旅委,萧山区政府
          27.研究制定主城区非核心功能疏解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28.优化完善杭州铁路枢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29.推进城西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余杭区政府
          30.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办,杭州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1.加快推进地铁二期工程建设,新增地铁运营里程35公里。全面开工建设地铁三期工程。加快杭富、杭临等城际铁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建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2.启用杭州铁路南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萧山区政府
          33.推进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千黄高速、杭宁高速改扩建、临金高速、杭甬高速复线杭州段、“杭州中环”(城市组团环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建成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交投集团,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政府
          34.以智慧政务为核心,推动各领域智慧应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5.深化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共治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审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6.加强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改革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37.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3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9.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国安局、市经信委,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杭州电信公司、华数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三、陈新华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40.深化“零地技改”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审管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气象局、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1.大力支持私募金融和创新基金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42.淘汰落后产能100家(项)以上,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3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3.争取“债转股”试点,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44.加大减税清费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
          45.深入推进信息经济“六大中心”建设,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通信、物联网等应用发展。加快集成电路、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信息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积极培育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军民融合发展。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推进杭州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和通信骨干直连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跨境电商综试办
          46.启动万企转型升级和企业上云计划。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发改委
          47.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加大工业技改力度,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互联网+”“标准化+”“品牌+”“机器人+”等行动,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48.加强本土跨国公司和大企业培育。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9.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0.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1.全市新增“个转企”25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2.实施“放心消费在杭州”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旅委、市质监局、市物价局
          53.落实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更好发挥示范区创新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委,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4.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深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55.加快省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杭州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6.支持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支持杭州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杭州经济开发区提升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委,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滨江区政府,杭州市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7.聚焦金融特色小镇和金融集聚区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58.筹建钱塘江金融港湾展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59.建设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新增市级众创空间20家以上、市级孵化器12家以上、孵化面积12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60.推动创新政策落地。落实高校院所和科技中介技术交易额补助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设立杭州市跨境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争创国家投贷联动试点城市。组织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5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6万件以上;争取全社会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3.2%。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61.加强创新企业培育。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发展,新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34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70家以上、市重点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300家以上。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研发中心80家。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62.全面完成小燃煤锅(窑)炉淘汰和热电锅炉清洁化改造,关停转迁一批废气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染源。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3.加大工业节能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64.深化“春风行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杭州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6.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7.全面建设网络维权国家“两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谢双成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68.力争浙商回归到位资金722亿元,内资到位资金154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
          69.实际利用外资65亿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70.提升一批商业中心和特色街区,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71.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深入实施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市“521”全球引才计划、“115”海外引智计划,放大“一会一赛”品牌效应,全年新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10万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振企业家信心,进一步激发发展动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经信委
          72.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大力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推动外贸方式转变。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跨境电商综试办
          73.建设跨境电商大数据平台,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跨境电商综试办,杭州市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4.支持企业“走出去”,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化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委
          75.加强杭州都市区和都市圈基础设施对接配套、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更好发挥杭州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76.完善鼓励创业政策体系,新增城镇就业21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动“智慧社保”,实施基层社会保险工作标准化国家试点。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陈红英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78.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新名校集团化战略,加强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实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新政,深化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民办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校建设,支持杭师大等市属高校提升办学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9.提升卫生和计生服务水平。推动医养护签约服务提质扩面,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智慧医疗惠民服务,加大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力度。完成全国第三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推进萧山等4个先行先试地区综合医改工作。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编委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0.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1.加大对失独家庭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82.社区(村)公共文化场所无线网络覆盖新增1000家。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83.新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20处。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84.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5.办好全国学生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杭州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缪承潮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86.深化大交通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
          87.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城管委、市法制办
          88.加强出租车行业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9.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2.5万亩,开发建设供而未用土地4.5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0.垦造水田9750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1.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92.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93.加快京杭运河“四改三”工程杭州段和二通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交投集团,江干区、余杭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4.推进海河联运和“散改集”项目试点。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交投集团,萧山区、富阳区政府
          95.加强重大规划编制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区规划统一管理制度,编制分区规划,编制钱塘江两岸综合保护、亚运会场馆和亚运村等重大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6.加快“四纵五横”和“三连十一延”快速路网建设,开工建设艮山东路提升改造、文一西路快速路西延、江南大道快速路等工程;加快完成天目山路—环城北路快速路、坎红路—红十五线快速路、留祥路西延等工程技术前期,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7.加快望江隧道等过江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钱投集团,滨江区政府
          98.加快推进治危拆违。完成“三改”120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400万平方米,力争50%以上区县(市)完成省级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创建。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99.深化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清零”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0.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31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01.加快城中村改造,确保主城区全面完成改造22个村以上、基本完成改造28个村以上,加强城中村拆后空间的规划利用。
          责任单位:市建委,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2.建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30公里。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3.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0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4.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洁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5.加强共享单车综合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
          106.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07.全面推进149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确保30%的乡镇(街道)通过省级考核。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8.打赢劣V类水剿灭战。实施清水入城、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大市政管网配套及泵站建设等四个行动计划,确保年底消除劣V类水体。
          责任单位: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建委、市林水局,杭州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9.加快建设七格四期、城西、之江等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50公里。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投集团,西湖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0.加强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1.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
          112.深化节水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杭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3.完成70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4.启动清洁排放区建设。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5.继续淘汰更新老旧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16.建设500个公用充电桩(枪),1000个自用和共用充电桩(枪)。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7.大力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加快临江、七格、天子岭等污泥、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西、之江、城东和萧山等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九峰环境能源项目投入运行。扩大智慧垃圾分类试点,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医疗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治废办),杭州市治理固体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8.推进钱江变、机场变、庆隆变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市域电力设施布局。
          责任单位:市建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杭州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9.开展土壤环境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20.支持建筑业提升发展。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
          责任单位:市建委,杭州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21.加强城乡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2.建设良渚文化国家公园(一期)项目。
          责任单位:余杭区政府、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
          123.建成G20杭州峰会博物馆。
          责任单位:G20杭州峰会博物馆筹建工作委员会
          124.推进城市档案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发改委,西湖区政府
          125.推进之江文化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
          七、王宏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26.打造旅游休闲百强示范项目,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旅委
          127.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整洁田园、美丽农业”行动。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8.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民宿等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化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打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战。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农业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林水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旅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供销社、市农科院,杭州邮政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29.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130.加强撤村建居社区管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1.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广杭派民居,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新增建设7个风情小镇、20个3A级村落景区。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旅委,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2.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整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133.完成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80座山塘整治,建设萧围北线标准塘、大江东片外排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
          134.推进千岛湖配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城管委,市原水公司、市城投集团
          135.实施精准扶贫,推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多途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杭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6.完善困难帮扶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总工会
          137.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工办,杭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38.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
          责任单位:市残联,杭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39.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城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杭州市减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