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67/2021-004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22 |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解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杭州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杭州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杭州市境内通航内河航道沿线岸线及港口相关的水陆域。
(3)规划期限:规划水平年为2025和2035年。
(4)规划总体目标:至2035年,全面建成国内一流内河港,高等级航道贯通全港、规模化港口布局全域、便利化多式联运辐射全境、高品质水上旅游航线联通长三角,水运占总货运量比重提升至20%,高水平打造世界级内河航运体系和千帆竞发的水上运输通道和如诗如画的水上旅游航线。
(5)吞吐量:预测2025年、2035年杭州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20000万吨、30000万吨。
(6)岸线利用规划:根据杭州市内河航道岸线资源特点,对杭州市京杭运河、杭申线、杭甬运河、钱塘江、浦阳江等Ⅳ级及以上主干内河航道的港口岸线进行规划。
(7)规划布局:杭州港总体上将呈“一港、十一区、六个重要公共作业区、二十一个一般公用作业区、二十一个水上客运中心码头、十个游艇基地”的总体空间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规划岸线、港口布局等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⑥公众参与调查;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中河北路106号杭州交通大楼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 0571-85450724
邮 箱:523501845@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 0571-87996810
邮 箱:3422690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