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出台《杭州市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1.纳入决策程序,确立评估地位。明确对拟增加财政资金的事项,市级各主管部门应细化绩效目标和资金测算,提出资金用途、补助对象、分配办法和实施期限等建议,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应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意见同新增政策一并按规定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
2.细化内容流程,保障评估开展。评估对象上,明确为拟新出台且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1亿元及以上的基建投资项目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政策和项目;评估主体上,遵循“谁提出政策和项目,谁负责评估”原则;评估程序上,对评估、审核、上会等作出明确界定;评估内容上,制定事前评估报告模板和审核规则、审核条款。
3.突破重点领域,强化基建评估。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试行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特点和杭州市前期生成决策机制,从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节入手,进一步明确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节点、方式和结果运用,将事前绩效的要求融入前期研究的全过程,明确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同步完成、同步审查。
4.行业分类审核,严格专业把关。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规资局、市委组织部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基建投资、信息化、会展、规划、人才等项目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其他项目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环节。分类审核确保审核标准、口径、流程的统一,提高审核专业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