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601室
邮箱:642418636@qq.com
联系人:闫兴旺
电话:0571-86439880
附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