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我中心拟举办2023年第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原持有证书即将到有效期需要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4.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5.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危害与预防;
6.事故预防、报告及调查处理。
三、培训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月13日至2月17日(计划300人);
2.现场报到时间:2月21和2月22日分时间段现场报到;
3.培训时间(线上+线下):2月25日至3月16日。
四、培训地点
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东新路重机巷58号)。
五、培训费用
400元/人(含资料费等)。
六、联系方式
班主任:大李老师 85342038
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8801550、88217268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或杭州应急管理培训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zsapw.com)报名。网络报名流程如下:打开微信公众号或网址→完成注册→培训信息→选择对应班级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学历证明等材料)→管理员审核→缴费→完成报名。电子普通发票在该班网络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诺诺网发票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人员的手机。
2.现场报到时需提交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申请表》(附件1)或《生产经营单位安管员安全培训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经本单位审核盖章);2)近期免冠1寸白底或蓝底彩照1张;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4)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任命文件(法人不需要提供任命文件)。
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培人员报到时应提交相关学历或职称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