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3-00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9月27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萧山区义桥镇的杭州茗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喷漆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通电,未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9月29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茗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