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浙政办发〔2011〕90号)、《浙江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表彰奖励办法》(浙公通字〔201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为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方孟军、章明福、徐雪娣、魏凯等同志申报市政府二等功,现予以公示。
方孟军,男,1986年8月出生,临安区潜川镇塔山村居民,杭州禾芸嘉医院职工。
章明福,男,1970年1月出生,富阳区常安镇沧州村村民。
徐雪娣,女,1963年11月出生,富阳区灵桥镇江丰村村民。
魏凯,男,1974年6月出生,拱墅区武林街道环西社区居民,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本次公示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10月2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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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