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一行三人来到东湖街道,对一起救火的见义勇为行为行表彰,
2022年6月9日10时许,临平区东湖街道望梅路588号18幢2楼处发生火灾,四周浓烟滚滚,正在附近散步的寇含强见状立即赶赴现场。赶到18幢2楼后,寇含强不顾危险,独自连接消防水管并将水管从二楼平台扔至一楼,同时提醒楼中住户赶紧撤离,在楼下消防站工作人员接通水源后,明火已经从通风口处冒出,如果不尽快阻止火势蔓延,周边都将受到火灾威胁,后果不堪设想,没有穿戴任何防护措施的寇含强强忍呛鼻的浓烟,毫不犹豫的冲入火场,拿起水管进行灭火,不久,消防人员赶到,经过一个多小时连续扑救,终于将火势控制。此时,寇含强才感身体不适,后经医院检查为气道烧伤。
寇含强同志的事迹经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调查核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寇含强同志在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阻止了火势的蔓延,避免了火灾的扩散,保护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见义勇为精神。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由临平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依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人员荣誉奖励慰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和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授予寇含强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发给奖金人民币8000元以资鼓励。希望寇含强同志继续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杭州共同富裕范例城市和“重要窗口”建设而不懈努力,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