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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21-01-12 16:57:59 阅读量:

        目标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进展情况(截至12月)

        完成工作量

        便捷交通

        全年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建立违法多发违法人以及外卖、快递企业的教育训诫约谈制度,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增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比率,做好对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日常管理,全年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在查处总量中的占比不低于25%。

            一、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推动市委市政府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千警强整治、百警进乡村等系列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142.43万起,骑机动车道违法76.79万起,逆向行驶29.26万起。全市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8.8%,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5%。

        二、建立交通违法多发人以及外卖、快递企业的教育训诫约谈制度,制定下发《关于电动自行车溯源宣教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累计约谈外卖、快递企业7家,宣教586万人次。联合邮政部门、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深入开展全市“我文明、我守规、我安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活动,并在市、区两级举办万人启动仪式,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及宣传贯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三、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减量控大”行动,每月“逢五逢十”为全市集中行动日,全市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上路开展整治。在违法查处中,进一步强化现场查处,做好对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日常管理,提高执法震慑,全年现场查处交通违法占违法查处总量39.36%。

        100%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制定下发《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培训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遴选35个派出所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不少于3个派出所成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争创单位。

            一、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6月29日至7月1日,举办了深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培训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仲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伯中,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志等领导出席并讲话。各区、县(市)政法委副书记及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基础部门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等参加培训。

            二、深化枫桥创建。印发《打造杭州好“枫”警工作品牌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培育,遴选了35个派出所作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并择优推送上城区小营派出所等15个派出所作为省级重点培育单位。11月27日至29日,在省委党校举办全市派出所所长政治轮训班,开展省级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亮晒活动。12月20日开展市局“基层基础四晒”活动,结合工作实绩,按照“优中选优、增点扩面”的原则,拟进一步向省厅推荐7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争创单位。

        三、融入市域治理工作体系。作为“六和工程”“政府主和”副组长单位,对外配合组长单位协调10余个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对内牵头市局23个警种,涉及项目53项,通过细化分工、挂图作战、压实责任,顺利完成2020年“政府主和”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推送警情、案情相关数据,推动市委政法委“六和指数”“五色预警”顺利发布,指导属地镇街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工作。

        100%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全市新建1000个、累计建成1500个智慧安防小区;建成集实有人口分析、重点对象管控、态势分析、综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平台;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治理,实现向部、省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进行数据汇聚。

            根据全市智安小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牵头领导下,持续做好全市智安小区建设。截至12月,全市已建智安小区1836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智安小区建设惠及343.8万人口,协助抓获逃犯80人,协助侦破案件485起,协助调解纠纷8658起。

            一是统筹联动抓推进。借助市城乡建委开展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市房管局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有利契机,争取将智安小区建设纳入项目整体规划和改造范畴,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措施,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战实用抓推进。市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局及网络警察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智安小区数据汇聚接入及网络安全管理标准,科学指导各地开展智安小区建设。截至目前,已实现向省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进行数据汇聚上传。 同时,加强警企合作力度,研发了“全市智安小区管理平台”,建立各类服务管理应用模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督导抓推进。对照年初建设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派出所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将智安小区建设纳入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市局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督促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00%

        便捷交通

        促进“互联网+停车”融合发展,通过设置限时长、时段性的500个绿色停车泊位,规范临时停车秩序,解决市民办事临时停车难;加强交通拥堵分析和治堵能力建设,完成104个干道路口信号优先控制,实现195个路口机非信号剥离,减少机非直右矛盾冲突点和事故隐患点,平衡通行安全与路网运行效率。

            一、绿色停车位建设。一是全面排查,制定一点一方案。针对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且有大量免费泊位停车周转率低的情况,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菜场)、便利超市、公厕、药店等周边临时停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根据《路内泊位设置规范》逐点制定绿色泊位设置方案。二是感知在线,实现闭环监管。在国家规范基础上,创新设计“绿色停车位”标志标线;在全国率先推出依托外场智能感知、城市大脑实时计算和高德扫码短信提醒,实现在线消息推送、线下提醒功能、全闭环管理的服务功能。三是提前告知,规范使用管理。制定并发布《关于“绿色停车位”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告知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绿色停车位”现场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按照规定时间、方向停放,不能超时占用。四是民众受益,赢得社会各方点赞。已设置限时长“绿色停车泊位”682个,超额完成目标,累计服务群众停车90余万次,有效缓解市民办事临时停车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给予肯定,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制作相关宣教视频供各地参照学习。

        二、优化右转信号控制。加强交通拥堵分析和治堵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区及县市区(城区)信控路口右转红灯设置,优化控制模式和控制时段,最大程度平衡通行安全与路网运行效率。根据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结合杭州市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右转信号优化的相关标准。针对出口车道数量不匹配的路口,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主干道相位绿灯放行时,开启支路右转红灯控制,保障主干道优先通行;针对行人、非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设置10-15秒右转迟启红灯控制,保障人行和非动车路权,最大程度确保交通安全。截至目前,已完成104个干道路口信号优先控制,实现195个路口机非信号剥离。

        100%

        大气治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把车辆上牌关。

            一、在机动车源头管理方面。进一步把好准入关,对新注册登记和转入我市(外省)的机动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自2019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加强机动车检测管理,确保将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纳入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的整体工作之中,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截至12月,已依照标准累计登记小客车20.5万车辆,省外转入11090辆。

            二、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根据《杭州市“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杭环发〔2018〕44 号)和《关于加强柴油车污染排放联合监管》(杭环函〔2019〕17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联管联控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现场联合执法行动,在全省率先实施监管新模式,即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先行处罚,逾期未整改的由环保部门再行处罚。联合执法期间,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重点是轻、中型柴油货车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加强后续资料移送的衔接,及时做好超标车辆监测报告的移送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自宣传平台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年共现场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不计分)违法240起。

            三、在国三柴油车禁行工作方面。严格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杭政函〔2019〕40号),对国三柴油车实施两个阶段的通行限制管理,通过管理措施加强对本市现存的国三载货柴油货车的交通管理,推动国三柴油货车及时淘汰及更新。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全年共非现场查处违法车辆404起,有效推动国三柴油货车及时淘汰及更新。

            通过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管理,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100%

        最多跑一次

        推进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服务民生领域探索更多突破性新政,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省内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居住证事项“全城通办”服务,实现驾驶人换证“一件事”联办,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聚焦公共服务,突出民意导向,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出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通过率先落地应用省政务服务2.0平台,构建85项高频事项“一窗通办”的完整业务生态。全市182个“一窗通办”公安窗口已为群众提供13万余次“通办”服务,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局长许甘露等领导先后到杭州视察,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专门作出批示肯定“杭州市局‘一窗通办’改革成效明显,请厅跑改办进一步总结推广”。二是深入推进长三角“全域通办”。率先在浙皖(杭州市与安徽省合肥市、安庆市、滁州市、芜湖市范围内)、沪浙地区试点探索网上迁移信息核验取代纸质户口迁移证件,至今已有1203名群众享受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改革福利。三是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省内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服务。至今已为7.7万余名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55.2万余件。四是推出居住证事项“全城通办”。11月1日起,群众可在市区129个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跨区域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已办理163件。五是推出驾驶人换证“一件事”。与全市30家医院试点“警医合作”,在职工医疗体检中增加驾驶人体检项目。体检通过的驾驶人期满换证无需再跑医疗机构和车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即可享受驾驶证邮寄到家的“跑零次”服务。

        100%

        应急管理

        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全市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128,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1)。

            紧紧围绕事故下降目标,着力构建安全防控治理体系,确保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截至12月,全市道路运输事故死亡103人,同比下降35.6%,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未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

            一、推动安全协同共治。一方面,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制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在全市启动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综治行动。通过建立数据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法制治理、专项治理五大治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党政领导、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推进基层交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将交通治理站建设纳入2020年市重点改革任务,并制定《杭州市交通治理工作站建设运行工作机制(试行)》,在乡镇(街道)、企业试点开展集交通治理数字工作室、交通安全体验室、交通安全宣教室、交通安全文明播报牌等四大功能于一体的交治站建设,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

            二、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落实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机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事故复勘等工作机制,联合市建委整改全市380个施工围挡,会同市园文局整改2322处绿化隐患,通过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复勘,发现并整改943处道路隐患。二是提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杭州标准。制定路段斑马线安全治理标准,完成2486条斑马线专项提升治理。制定非机动车路权保障标准,以“侵占非机动车道、路面不平整、照明不佳、指示不规范”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共排查整改219处。

            三、强化秩序常态严管。一是大力推进重点车辆专项治理。牵头制发《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年》,大力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数据治理、法治治理、倡导安全文明五大行动,强势推进千警强整治、万人文明行、社会“守三门”等系列行动,全市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8.8%,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5%。二是强化现场违法和事故违法查处。坚持“执法是为了减少事故”的理念,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打“★”的目标涉及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87280149


        2020年度杭州市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目标(1-12月份工作进度公示)

        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2021-01-12 16:57:59 阅读量:

        目标名称

        考核内容及指标

        进展情况(截至12月)

        完成工作量

        便捷交通

        全年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建立违法多发违法人以及外卖、快递企业的教育训诫约谈制度,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增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比率,做好对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日常管理,全年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在查处总量中的占比不低于25%。

            一、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推动市委市政府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千警强整治、百警进乡村等系列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142.43万起,骑机动车道违法76.79万起,逆向行驶29.26万起。全市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8.8%,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5%。

        二、建立交通违法多发人以及外卖、快递企业的教育训诫约谈制度,制定下发《关于电动自行车溯源宣教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累计约谈外卖、快递企业7家,宣教586万人次。联合邮政部门、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深入开展全市“我文明、我守规、我安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活动,并在市、区两级举办万人启动仪式,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及宣传贯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三、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减量控大”行动,每月“逢五逢十”为全市集中行动日,全市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上路开展整治。在违法查处中,进一步强化现场查处,做好对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日常管理,提高执法震慑,全年现场查处交通违法占违法查处总量39.36%。

        100%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制定下发《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培训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遴选35个派出所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不少于3个派出所成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争创单位。

            一、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6月29日至7月1日,举办了深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培训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仲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伯中,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志等领导出席并讲话。各区、县(市)政法委副书记及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基础部门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等参加培训。

            二、深化枫桥创建。印发《打造杭州好“枫”警工作品牌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培育,遴选了35个派出所作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并择优推送上城区小营派出所等15个派出所作为省级重点培育单位。11月27日至29日,在省委党校举办全市派出所所长政治轮训班,开展省级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亮晒活动。12月20日开展市局“基层基础四晒”活动,结合工作实绩,按照“优中选优、增点扩面”的原则,拟进一步向省厅推荐7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争创单位。

        三、融入市域治理工作体系。作为“六和工程”“政府主和”副组长单位,对外配合组长单位协调10余个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对内牵头市局23个警种,涉及项目53项,通过细化分工、挂图作战、压实责任,顺利完成2020年“政府主和”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推送警情、案情相关数据,推动市委政法委“六和指数”“五色预警”顺利发布,指导属地镇街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工作。

        100%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全市新建1000个、累计建成1500个智慧安防小区;建成集实有人口分析、重点对象管控、态势分析、综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平台;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治理,实现向部、省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进行数据汇聚。

            根据全市智安小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牵头领导下,持续做好全市智安小区建设。截至12月,全市已建智安小区1836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智安小区建设惠及343.8万人口,协助抓获逃犯80人,协助侦破案件485起,协助调解纠纷8658起。

            一是统筹联动抓推进。借助市城乡建委开展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市房管局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有利契机,争取将智安小区建设纳入项目整体规划和改造范畴,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措施,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战实用抓推进。市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局及网络警察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智安小区数据汇聚接入及网络安全管理标准,科学指导各地开展智安小区建设。截至目前,已实现向省级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进行数据汇聚上传。 同时,加强警企合作力度,研发了“全市智安小区管理平台”,建立各类服务管理应用模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督导抓推进。对照年初建设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派出所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将智安小区建设纳入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市局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督促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00%

        便捷交通

        促进“互联网+停车”融合发展,通过设置限时长、时段性的500个绿色停车泊位,规范临时停车秩序,解决市民办事临时停车难;加强交通拥堵分析和治堵能力建设,完成104个干道路口信号优先控制,实现195个路口机非信号剥离,减少机非直右矛盾冲突点和事故隐患点,平衡通行安全与路网运行效率。

            一、绿色停车位建设。一是全面排查,制定一点一方案。针对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且有大量免费泊位停车周转率低的情况,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菜场)、便利超市、公厕、药店等周边临时停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根据《路内泊位设置规范》逐点制定绿色泊位设置方案。二是感知在线,实现闭环监管。在国家规范基础上,创新设计“绿色停车位”标志标线;在全国率先推出依托外场智能感知、城市大脑实时计算和高德扫码短信提醒,实现在线消息推送、线下提醒功能、全闭环管理的服务功能。三是提前告知,规范使用管理。制定并发布《关于“绿色停车位”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告知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绿色停车位”现场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按照规定时间、方向停放,不能超时占用。四是民众受益,赢得社会各方点赞。已设置限时长“绿色停车泊位”682个,超额完成目标,累计服务群众停车90余万次,有效缓解市民办事临时停车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给予肯定,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制作相关宣教视频供各地参照学习。

        二、优化右转信号控制。加强交通拥堵分析和治堵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区及县市区(城区)信控路口右转红灯设置,优化控制模式和控制时段,最大程度平衡通行安全与路网运行效率。根据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结合杭州市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右转信号优化的相关标准。针对出口车道数量不匹配的路口,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主干道相位绿灯放行时,开启支路右转红灯控制,保障主干道优先通行;针对行人、非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设置10-15秒右转迟启红灯控制,保障人行和非动车路权,最大程度确保交通安全。截至目前,已完成104个干道路口信号优先控制,实现195个路口机非信号剥离。

        100%

        大气治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把车辆上牌关。

            一、在机动车源头管理方面。进一步把好准入关,对新注册登记和转入我市(外省)的机动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自2019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加强机动车检测管理,确保将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纳入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的整体工作之中,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截至12月,已依照标准累计登记小客车20.5万车辆,省外转入11090辆。

            二、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根据《杭州市“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杭环发〔2018〕44 号)和《关于加强柴油车污染排放联合监管》(杭环函〔2019〕17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联管联控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现场联合执法行动,在全省率先实施监管新模式,即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先行处罚,逾期未整改的由环保部门再行处罚。联合执法期间,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重点是轻、中型柴油货车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加强后续资料移送的衔接,及时做好超标车辆监测报告的移送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自宣传平台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年共现场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不计分)违法240起。

            三、在国三柴油车禁行工作方面。严格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杭政函〔2019〕40号),对国三柴油车实施两个阶段的通行限制管理,通过管理措施加强对本市现存的国三载货柴油货车的交通管理,推动国三柴油货车及时淘汰及更新。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全年共非现场查处违法车辆404起,有效推动国三柴油货车及时淘汰及更新。

            通过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管理,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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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跑一次

        推进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服务民生领域探索更多突破性新政,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省内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居住证事项“全城通办”服务,实现驾驶人换证“一件事”联办,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聚焦公共服务,突出民意导向,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出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通过率先落地应用省政务服务2.0平台,构建85项高频事项“一窗通办”的完整业务生态。全市182个“一窗通办”公安窗口已为群众提供13万余次“通办”服务,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局长许甘露等领导先后到杭州视察,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专门作出批示肯定“杭州市局‘一窗通办’改革成效明显,请厅跑改办进一步总结推广”。二是深入推进长三角“全域通办”。率先在浙皖(杭州市与安徽省合肥市、安庆市、滁州市、芜湖市范围内)、沪浙地区试点探索网上迁移信息核验取代纸质户口迁移证件,至今已有1203名群众享受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改革福利。三是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省内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服务。至今已为7.7万余名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免费快递55.2万余件。四是推出居住证事项“全城通办”。11月1日起,群众可在市区129个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跨区域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已办理163件。五是推出驾驶人换证“一件事”。与全市30家医院试点“警医合作”,在职工医疗体检中增加驾驶人体检项目。体检通过的驾驶人期满换证无需再跑医疗机构和车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即可享受驾驶证邮寄到家的“跑零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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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

        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全市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128,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1)。

            紧紧围绕事故下降目标,着力构建安全防控治理体系,确保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截至12月,全市道路运输事故死亡103人,同比下降35.6%,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未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

            一、推动安全协同共治。一方面,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制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在全市启动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综治行动。通过建立数据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法制治理、专项治理五大治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党政领导、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推进基层交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将交通治理站建设纳入2020年市重点改革任务,并制定《杭州市交通治理工作站建设运行工作机制(试行)》,在乡镇(街道)、企业试点开展集交通治理数字工作室、交通安全体验室、交通安全宣教室、交通安全文明播报牌等四大功能于一体的交治站建设,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

            二、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落实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机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事故复勘等工作机制,联合市建委整改全市380个施工围挡,会同市园文局整改2322处绿化隐患,通过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复勘,发现并整改943处道路隐患。二是提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杭州标准。制定路段斑马线安全治理标准,完成2486条斑马线专项提升治理。制定非机动车路权保障标准,以“侵占非机动车道、路面不平整、照明不佳、指示不规范”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共排查整改219处。

            三、强化秩序常态严管。一是大力推进重点车辆专项治理。牵头制发《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年》,大力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数据治理、法治治理、倡导安全文明五大行动,强势推进千警强整治、万人文明行、社会“守三门”等系列行动,全市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8.8%,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5%。二是强化现场违法和事故违法查处。坚持“执法是为了减少事故”的理念,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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