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军同志,男,29周岁( 1979年12月2日生),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协警,住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五常社区14组金家埭16号。3月31日14时许,西湖区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协警金晓军同志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与持刀拒捕的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不幸被刺中左胸身负重伤,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9岁。金晓军同志自2005年4月加入公安协警队伍以来,忠诚履行职责,始终以满腔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战斗在打击街面犯罪的第一线,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金晓军同志的主要事迹有:
一、英雄无畏,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2009年3月31日,金晓军与战友在巡逻时发现两名诈骗嫌疑人,在跟踪到拱墅区祥符镇天阳.美林湾小区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时,嫌疑人被追得走投无路,突然拔出匕首威胁。金晓军毫不畏惧,英勇地扑上去与之展开了殊死搏斗,在被穷凶极恶的歹徒用刀捅进左侧胸部,刺中肺部主动脉,失血过多,倒在血泊中时,仍不忘协警职责,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4点15分壮烈牺牲。
金晓军同志牺牲后,他的英雄事迹被广为传诵,西湖儿女为之震撼、人民群众为之感动、社会各界为之动容。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和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西湖区委书记郑荣胜等省市区领导分别就金晓军同志的事迹作出了批示。之后,金晓军同志被杭州市公安局追授一等治安荣誉奖章,被共青团杭州市委员会、杭州市青年联合会授予“五四”杰出青年奖章。今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追授金晓军同志为革命烈士。
二、爱岗敬业、忘我工作成绩突出
金晓军同志十分热爱本职工作,自2005年担任协警工作以来,无论条件多么艰苦、任务多么繁重,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叫苦叫累,只要有紧急任务,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就连孩子刚出生的那段时间,他仍坚持加班加点。2006年12月,金晓军在蹲点抓捕盗窃电缆设施嫌疑人时,顶着凛冽的寒风在坟场连续守候5个小时,当场将嫌疑人抓获;2008年8月,他和战友冒着酷暑在没空调、不开车窗的面包车内连续蹲点3个多小时,一举抓获正在砸车窗盗窃车内物品的嫌疑人。
金晓军同志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2007年3月,他在协助民警抓捕一名在逃杀人犯时,不顾嫌疑人可能携带凶器的危险,奋力将其制服。2007年4月,他在协助民警抓捕“涉黑”团伙中可能携带匕首的嫌疑人时,不顾个人安危冲入嫌疑人藏匿的宾馆,成功将嫌疑人抓获。自2005年4月以来,金晓军通过勤奋努力,协助民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52人,其中刑事拘留81人,行政拘留67人,强制戒毒10,罚款60人,网上逃犯2人(其中外省杀人逃犯1人),教育释放32人。在巡防工作中通过巡逻守候与其他队员共同各类嫌疑人员163人,其中刑事拘留20人,行政拘留58人,强制戒毒3人,劳动教养4人,妇教4人,罚款17人,网上逃犯1人,教育释放56人。
三、不求回报、甘于奉献品格高尚
金晓军同志非常热爱协警工作,金晓军同志2005年报考加入公安协警队伍,有人劝他协警工作福利待遇一般,不要再干了,可他不加理会,坚持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奉献给了所热爱的社会治安事业,新买的私家车成了他工作时的巡逻车。他常说“哪怕这辈子不能做民警,我也一定要做最好的协警。” 在日常工作中,金晓军始终坚持“工作揽着干、荣誉拱手让”,将不少本该属于他的荣誉让给了战友。遇有协助民警出差办案、抓捕嫌疑人等艰苦任务,他总是主动请缨,并经常为家庭困难的战友顶班。在工作之余还主动向新同事传授自己的工作心得和在部队所学的实战技能。英雄的壮举并非偶然,而源于他平凡的岗位上所迸发出的最耀眼的一道光亮,金晓军同志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一名协警队员的崇高品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感人肺腑的不凡事迹,生动地折射出一名协警队员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嫉恶如仇、无私无畏、乐于奉献、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
2009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和西湖区委、区政府先后发出了《关于开展向金晓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区干部职工要迅速掀起向金晓军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向金晓军同志学习的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和“四打两整治”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扎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紧密结合起来,为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