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0015/2022-00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5-25 | |
发布单位: | 市民族宗教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 05- 25 10: 45 访问次数: 来源: |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5月17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在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先后有序恢复开放。开放第一周,市民宗局与各区、县(市)民宗部门联合督查,按照“四严”要求坚决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落细落实。
一是严格做好开放评估指导。根据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政策要求,对照《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评估表》,做好各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评估工作,对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属地民宗部门和有关街道(乡镇)指导其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和开放准备工作。期间,市民宗局领导分赴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除险保安”和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三人驻堂小组”累计出动约2000人次深入一线、分期分批到场所督促检查,为广大信教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规范的活动环境。
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恢复开放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预约、扫场所码、亮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1米线排队等措施,进出场所所有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老年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人群的健康码查验服务工作,配备志愿者做好人员引导和提醒工作,防止扎堆、聚集,加强对环境的定期消杀,保障信教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及会议等。原则上不举办跨地区集体宗教活动、大型宗教活动和非通常宗教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须落实事先报告和审批制度,并根据要求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时间。
四是严格加强场所内部人员管理。落实“无疫单元”建设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对接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村(社)等单位,确保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内工作人员48小时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出行引导,倡导非必要不出杭州市,对外地返杭人员按照要求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办做好隔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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