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德市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宗教工作关键在“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三个引导”开展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 一是引导宗教界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强政治认同。坚持巩固和发展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界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开展“四史”学习,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组织宗教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专家学者赴各宗教团体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史宣讲,累计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进一步凝心聚力。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建德市党小组诞生地、梅城千鹤妇女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走访学习活动,赓续“红色根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持引导宗教界在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期间举行升国旗仪式,不断强化宗教界人士国家意识、公民意识。
二是引导宗教界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融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涵养各宗教,探索宗教文化和中华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契合点,深厚“文化自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场所“五进”工作为抓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场所100%全覆盖。同时,积极发挥名山名寺名人引领作用,积极培育省级市级宗教中国化场所。将宗教文化与本地区的历史文化相结合,共编撰和收集文章100余篇。发挥讲经解经交流平台示范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扎实推进解经中国化、讲经中国化。积极挖掘教义教规中“爱国”“诚信”“和谐”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的内容,以“制度优越、百姓安稳”为题讲述中国故事,彰显制度优势,累计宣讲听众达3000余人,引发广大信众的共鸣。通过解经讲道,深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要义,引导信众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并将“一个好信徒,也是一个好公民”的信仰生活付诸实践。
三是引导宗教界自觉尊法守法,增强社会适应。以发挥法治教育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为基石,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信教群众中的“三进”普法宣传活动,成功创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省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共5处。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上引导宗教界主动作为,引导准确理解把握共同富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等慈善事业。全市宗教界人士积极投入抗击疫情的援助工作,累计捐款捐物近20万元。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职能,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将爱国爱教、有学识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及时选配到领导班子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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