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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460/2018-06385 | 文件编号: | B006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24 16:53:00 |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配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和保障公务出行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已确定2017-2018年度省、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各预算单位)的各类公务出行用车。
二、定点服务有效期
本次定点服务的有效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如本次入围企业不能满足需要,省财政厅将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适时增补。
三、定点服务机构名单及优惠率
标项一(9座及以下):
序号 |
供应商 |
优惠率(%) |
1 |
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20 |
2 |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分公司 |
15 |
3 |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5 |
4 |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 |
5 |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15 |
6 |
浙江国信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 |
7 |
浙江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10 |
8 |
杭州龙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20 |
9 |
杭州明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5 |
10 |
杭州新广成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
30 |
11 |
杭州西湖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15 |
标项二(9座以上):
序号 |
供应商 |
优惠率(%) |
1 |
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20 |
2 |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5 |
3 |
杭州国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0 |
4 |
浙江华驰交通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15 |
5 |
杭州西湖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15 |
6 |
浙江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10 |
7 |
杭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5 |
8 |
浙江商旅国际客运有限公司 |
18 |
9 |
杭州百佳客运有限公司 |
15 |
10 |
浙江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
15 |
11 |
浙江中大元通商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15 |
12 |
杭州园林客运有限公司 |
18 |
13 |
杭州新晨客运有限公司 |
10 |
在定点服务有效期内,各预算单位如需采购公务出行用车服务的,应在上述定点服务机构中,就价格、服务及其他优惠措施等与其进行协商谈判,并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四、优惠率及服务承诺
(一)服务价格按照各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给社会公开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优惠(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后计算确定(各定点服务机构报价明细及承诺优惠率见附件1)。
(二)定点服务报价中仅包含出行用车服务费用,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司机住宿费按实结算(其中司机住宿费不得超过杭州市机关工勤人员差旅费标准)。
五、用车和结算程序
各预算单位对定点服务机构的选定和具体叫车、结算程序为:
1.用车单位在上述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内自行择优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经专线电话联系(见附件2)后,填写并发出公务用车联系单(附件3);
2.服务机构安排车辆,填写公务用车联系单相关内容返回用车单位,并按时提供服务;
3.服务完成后由司机填写公务用车结算单(见附件4),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和进行服务评价;
4.服务机构按次或按月填写服务验收单(见附件5),连同用车结算单、合法销售发票向用车单位提出支付申请;
5.用车单位凭上述支付凭证向结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请,或由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自行审核、支付。
网上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系统开发建设后,各预算单位应通过网上系统进行叫车服务和资金结算,具体程序另行规定。
六、公务出行用车服务的管理
1.各预算单位应加强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服务机构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定点服务机构采购用车服务;
2.预算单位确需采购特种用车服务,所有定点服务机构均不能满足需求的,由预算单位根据内控制度采购特种用车服务,在支付时向结算中心提供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宜
1.各预算单位在本通知生效前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供应商的,在合同期内可继续执行合同。
2.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1.各定点服务机构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报价明细及优
惠率
2.2017-2018年度杭州市本级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采
购项目入围机构联系方式
3.杭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
出行用车服务联系单
4.杭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
出行用车服务结算单
5.杭州市本级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验收单(格式)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