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
        索引号: 002489460/2018-06333 文件编号: B00503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11-08

        关于《关于委党组书记、主任阳作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08 10: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14日,市科委收到《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科委委党组书记、主任阳作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杭审行报〔2018〕9号),市科委党组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涉及的15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现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审计报告涉及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制订了《市科委对外委托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加强了处室对外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的审核,凡需要财政资金支出的委托服务协议均提交委办公会议研究决策。 

        2

        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

        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历年结余已上缴市财政专户。加强了国家、省往来款专户资金流转的监控,认真管理使用好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

        3

        个别房产管理不规范

        制定市科委公有住房使用管理规定。向市级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办理委管理公有住房房产移交手续的函。

        4

        未全面完成综合考评指标

        召开区、县(市)科技局负责人会议,落实提高杭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工作举措。实施《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争取全市“国高企”三年“翻番”,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队伍。会同杭州经开区创建杭州硅谷协同创新中心,搭建了引进更多更好的高科技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来杭落户公共平台。将高新产业投资、发明专利授权量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创新发展专项考评体系,提升全市科技创新绩效。

        5

        在职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未实行回避

        把加强执行回避制度作为改进提高市科技计划立项、财政资金分配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回避制度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6

        部分农社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制定新的《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市农业和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制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执行整顿,对验收率不高的单位减少了推荐申报数量。调整因素分配资金中绩效评估的比例,加大绩效评估结果对经费分配比例的权重。

        7

        众创空间管理不够规范

        修订《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杭州市众创空间评价细则》,深化“双创”活动。健全市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培育企业的备案制度,将企业备案情况作为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审核注销了4家已不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

        8

        未严格核查企业重复申报等情况

        收回1个重复申报科技项目的补助经费资金,督促个别企业在审计期间整改。通过改进项目申报系统,完善处室联审机制等,切实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查重的工作管理。

        9

        超范围资助初创企业

        修订《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2018-2020年)》,加强初创企业申报认定、培育扶持、评价激励等工作的管理,健全相关流程制度。在对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绩效评价中,全面核实企业存续、经营、上市、信用等信息,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精准率。收回了前期超范围补助的1家科技型初创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10

        市、区(县)两级创新券相关政策衔接不够

        修订《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扩大创新券支持内容和使用范围,提高创新券支持额度,简化创新券申领和兑现程序。督促各区、县(市)对各自的政策进行修订,使之与省、市相关政策全面衔接。

        11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制定中心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申领和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12

        生产力中心存在“与企业合作不规范”

        与合作企业达成终止合作的一致意见,正式解除合作关系。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产使用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一并推进中心现有办公大楼(黄姑山路40号)管理使用的整改工作。

        13

        生产力中心存在“房屋出租管理欠规范”

        制定了自有公有房产出租管理制度。中心自有物业已按过按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程序对外招租。

        14

        生产力中心存在“业务收入未及时反映”

        对业务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理,分两次将合同委托收入、资助奖励等业务收入全部计入中心收入,缴纳相关税费。

        15

        生产力中心存在“对外投资未及时处理”

        开展对外投资项目全面清理、清晰资产,加快问题整改。完成了对外投资项目(企业)的工商查证工作,正在补充法律查证资料,向市财政提交申请核销对外投资部分不良项目方案,争取尽早处置到位。

        上述整改措施由市科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落实整改。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徐长明  联系电话:87060408

        杭州市科委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