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应用(电子保函)上线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省建设厅通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在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相关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应用(电子保函)上线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