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管站、各有关企业:
近日,我委收到《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32号),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项目缺失信息补录和审核工作。接省厅通知,从2023 年 1 月 1 日起,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系统”)将停止总承包项目的缺失信息补录工作。鉴于此情况,请各相关企业和审核单位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缺失信息补录的上报和审核工作,以免影响企业信用分的计取。
2、做好D级数据认领审核工作。省公共服务系统上由企业自行上报但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数据均标为D级。根据省厅梳理好的杭州市D级数据清单(附件2),请相关企业及时做好D级在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上报工作,负责审核的相关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将无法认领审核的情况上报我委,此类项目将清出省公共服务系统。
3、做好超合同工期但仍未办理竣工的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核工作。接省厅通知,请各相关企业尽快登录省公共服务系统对实际已经竣工的项目(附件3)及时提交竣工验收审核。若存在因故中止施工的,请建设单位及时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0(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0)办理施工许可中止手续。今年年底,省厅将对实际已竣工且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省公共服务系统仍显示在建的项目进行全省通报,同时一并通报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请务必重视。
附件1.《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2)332号)
2.杭州市D级在建项目清单
3.超合同工期但仍未办理网上竣工的项目清单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