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公资交易中心便笺〔2023〕1号 关于综合交易(国企)类项目恢复正常招投标秩序的通知
2023-02-01 10:03
杭公资交易中心便笺〔2023〕1号
关于综合交易(国企)类项目恢复正常
招投标秩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内疫情整体进入低流行水平,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企降本增效,经研究决定,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综合交易(国企)类项目恢复正常招投标秩序,取消疫情期间实施的“不见面”交易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2月6日起,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综合交易(国企)类项目恢复正常招投标秩序,取消“不见面”交易相关措施;2023年2月6日之前受理的项目仍按原“不见面”交易方式实施,各项目的交易方式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
二、恢复正常招投标的综合交易(国企)项目,招标文件参照《综合交易(国企)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V1.1版编制(相关示范文本请自行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bphgs.com“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
三、恢复正常招投标的综合交易(国企)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现场签到、身份证明、开标程序等要求严格按招标文件相应规定实施,务请各相关单位重点关注。
四、为确保综合交易(国企)项目恢复正常交易工作平稳有序,原则上仍要求招标人、监管人、投标人均限派1名代表参加交易中心现场交易活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现场人员仍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安全距离。
五、视疫情形势及上级要求,若有其他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日
抄送:杭州市国资委、各市属国企
附件信息:
1331969082275957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