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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80267448/2022-042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人社发〔2022〕137号 公开日期:2022-12-28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  视频图文解读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市人力社保局  2023-01-09 11:31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收到3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

        序号

        意见反馈部门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说明

        1

        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

        建议将第七点中“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修改为“与竞赛主办地企业存在劳务用工关系的”。

        不采纳

        该表述与省文件《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表述一致。

        2

        市林业水利局

        建议将第六(三)点中“技能竞赛原则上……原则上实行无纸化机考。”修改为“包含纸质考试”。

        不采纳

        该表述与省文件《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表述一致。

        3

        市林业水利局

        建议将“技能竞赛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 人,.....选拔赛人数少于 30 人的,....”中“30人”修改为“20人”。

        不采纳

        《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规定,“省级竞赛......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 人,.....”;“其他级别竞赛规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