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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2-038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2〕83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25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AC13-2022-0004 |
关联类型: | 文字解读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行为,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杭编〔2022〕44号)等规定,现就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用人(用工)单位应在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员额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择优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复退军人、随军家属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二、合理设置人员条件
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符合杭编〔2022〕44号文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严格规范招聘程序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招聘方案。用人(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内容,报主管部门审核。
2.发布招聘公告。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方案,由用人(用工)单位拟订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岗位名称和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明材料,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开招聘信息应在杭州人才网发布,可同步在用人(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用人(用工)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对因临时性任务需要招聘或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免于笔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执法辅助、普通辅助、专业技术和其他辅助性事务等不同岗位需求,合理设计考试内容。执法辅助岗位可加试体能测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聘的,可按照第三方机构规范流程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中注明。
5.体检。体检一般以综合成绩为依据,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涉及特殊要求的事先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6.考察。用人(用工)单位须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杭州人才网公示,可同步在用人(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用人(用工)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9.确认薪酬。用人(用工)单位根据实际聘用的人员数量、学历、职称等,在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预算总额内,按照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发放办法,参考预算安排标准,确认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
10.实名制系统录入人员信息。用人(用工)单位应在新招用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完成人员信息录入、合同上传等手续。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1.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应由主管部门或用人(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政策指导。
2.主管部门要做好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的审核、指导监督等工作。用人(用工)单位要做好招聘计划申报、招聘方案拟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3.用人(用工)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各环节程序公正规范、公开透明。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对违反纪律的招聘对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本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