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2-011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5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清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房局〔2020〕10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杭房局〔2022〕40号)要求,现将清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申报清算项目及对象要求
(一)申报清算项目要求
获得2021年度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奖补的智能门禁系统应用推广项目。
(二)申报清算对象要求
由申报并获得2021年度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奖补的住房租赁企业申报清算。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法人申报
申报清算对象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详见附件)和光盘分别提交至市住保房管局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上城区平海大厦624办公室)和注册地所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二)清算审核
市住保房管局对申报清算对象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待完成审核,经公安部门确认智能门禁设备符合要求后进行拨付资金清算。
涉及需收回资金的项目,按照奖补资金原路径退回,由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资金收回工作。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吴姚瑶,联系电话:8818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