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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639/2022-01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公开日期: | 2022-11-21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市级政策 | 关联类型: |
《关于城西科创大走廊实施差异化购房的通知》政策解答
一、出台《关于城西科创大走廊实施差异化购房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率先开展职住平衡创新工作,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的要求,为缓解城西科创大走廊区域住房供求矛盾、促进职住平衡,决定在城西科创大走廊范围内实施差异化购房。
二、差异化购房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答:城西科创大走廊内的所有镇街为实施范围,包括五常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蒋村街道、三墩镇、文新街道、古荡街道、灵隐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锦城街道、板桥镇和玲珑街道等镇街。
三、购房家庭的类别和房源供应数如何划分?
答:(一)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
第一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以及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数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10%;
第二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数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20%;
第三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数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20%;
(二)其余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向其他购房家庭供应:
第四类:其他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数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10%;
第五类:其他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数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20%;
第六类: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数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20%。
提供各类家庭的具体房源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中明确。
四、购房家庭的选房顺序如何确定?
答:选房顺序的确定过程共计7轮摇号,其中前6轮摇号确定中选家庭,不确定选房顺序;第7轮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第一轮:根据提供给第一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一轮中选家庭;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家庭(如有)和第二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提供给第二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
第三轮:第二轮未中选的家庭(如有)和第三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一、二轮多余房源数(如有)和提供给第三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
第四轮:根据提供给第四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四轮中选家庭;
第五轮:第四轮未中选的家庭(如有)和第五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提供给第五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五轮中选家庭;
第六轮:第五轮未中选的家庭(如有)和第六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三、四、五轮多余房源数(如有)和提供给第六类家庭的房源数,摇出第六轮中选家庭;
第七轮:对前六轮摇出的中选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并对未中选的家庭摇出轮候选房顺序号。第六轮如产生剩余房源,则由轮候家庭按剩余房源数依次确定入围家庭。
根据现行规则,临安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登记总人数少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总套数的,无需摇号销售。
按社保排序入围摇号的规则与现行规则一致。
实施范围内现行限购政策不变。
五、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落户满24个月如何确定?
答: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是指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实施范围内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所就业的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登记注册地位于实施范围内。在实施范围内连续落户满24个月是指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实施范围内落户满24个月。
报名登记新建商品住房摇号的“购房之日”是指登记之日;购买无需摇号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之日”是指申请合同网签备案之日。
六、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
市住保房管局 | 87017030 |
88721727 | |
西湖区住建局 | 87988272;87988267 |
余杭区住建局 | 88660046;89053039 |
临安区住建局 | 63818090;63967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