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勤户(准购证号2007005217),经查该户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未如实填报家庭住房情况,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第三十六条、《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第三十六条以及《杭州市区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回及补差价操作规程》(杭房局〔2017〕148号),注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撤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责令该户补交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差价款。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4日
关于撤销程勤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公告
程勤户(准购证号2007005217),经查该户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未如实填报家庭住房情况,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第三十六条、《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第三十六条以及《杭州市区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回及补差价操作规程》(杭房局〔2017〕148号),注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撤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责令该户补交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差价款。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