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楼明户(准购证号200223351),经查该户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未如实填报家庭房产情况,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9号)第二十三条以及《杭州市区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回及补差价操作规程》(杭房局〔2017〕148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函保字〔2015〕346号),注销该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撤销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责令其退回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