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8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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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财采监〔2022〕6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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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采监〔2022〕6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国务院“两稳一保”专项督查通报的典型性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让“一揽子”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减少采购当事人利益冲突,防范廉政风险,请各区、县(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2021年至今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自查和自纠。自查中发现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情况的应立即整改,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汤晨晨 0571-89580462。
特此通知。
附件:1:杭州市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情况表 .wps
2:杭州市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wps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