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情况说明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涉企公安交警证照费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杭财综[2018]30号),自2019年1月1日起三年内,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相关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其他规税规费仍按规定缴纳。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