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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9647/2019-10657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04
        文  号 A018-2018-2-0036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关于报送《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暨《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实情况报告的函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4-04 11:43 浏览次数:

        市法制办:
          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杭委法治[2017]1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29号)确定的工作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予以上报。


          附件: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实情况报告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8年11月 日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实情况报告


          2018年,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杭委法治[2017]1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29号)确定的工作要求,按照《杭州市城乡规划(测绘)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杭规发[2018]44号)安排,我局扎实推进全市城乡规划(测绘)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制定下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总体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
          2018年4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杭委法治[2017]1号)要求,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测绘)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七项工作重点任务。聚焦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结合我市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总体方案(2018-2019年)》,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依据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和“杭法十条”“最多跑一次”等具体要求,认真查找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
          二、多举措并进,着力落实“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任务
          (一)通过事前沟通降低案发量,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截止到11月26日,2018年我局新收案件71件(去年新收案件总量为55件,案发量已达去年案发量的129.09% ),加上上年结转的18件和往年中止59件案件,案件总量共为148件。今年已审结65件。为切实有效地减少规划领域行政案件的发案量,我局积极与法院、复议机关沟通,在案件立案阶段,通过主动沟通解释,省复议局不予受理了5件规划案件,市法制办不予受理2件规划案件;在案件应诉阶段,加强与原告或复议申请人的沟通,争取以协调方式化解矛盾,2018年通过协调,共有14件案件以不受理或撤诉予以处理。
          (二)着力研究共性问题的规范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为将被动的应诉转化为事前积极主动的防范,我局致力于将共性问题的研究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今年共组织召开案件应诉讨论会和败诉分析整改会10余次。2月,组织召开败诉案件专题分析讨论会,通过对败诉案件的全过程梳理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4月,以专题讨论会形式对近期信息公开应诉案折射的共性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在局内下发;根据依法行政标准化手册第一次工作例会征集的疑难问题,组织专题讨论,形成疑难问题的处理指导建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在系统内予以印发。8月24日,针对未经规划核实投入使用建设工程规划部门的职责边界、涉密与涉“三安全一稳定”信息处理等共性疑难法律问题,邀请省市区三级法院、省市复议机关的法律专家组织召开规划法律疑难问题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研讨意见形成纪要下发至系统内,为解决问题和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对策与法律支撑。9月,根据近期应诉案件折射情况,在局系统下发了“关于对近期案件应诉共性问题组织整改的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与建议;10月,组织相关应诉存在问题的分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约谈会,对相关问题组织原因剖析并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产生。
          (三)领导重视,事前准备充分,负责人出庭出效果。根据市政府6月份出台的《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我局在原有行政应诉制度基础上重新制定下发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明确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出庭工作的责任分工与流程要求。新办法实施后,我局力争每一个案件开庭都有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共收到法院传票需开庭案件17件,负责人出庭12件,出庭率为70.59%。每一个开庭案件确定拟出庭负责人后,都由法制机构会同业务处室或分局以专题汇报会形式将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应诉思路等报告出庭的负责人,使负责人事前对案情就有充分的了解。10月18日,张勤局长出庭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案的庭审活动,在庭审中,张局长对原告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并表示尊重法院的审理和原告的维权,市人大下城代表小组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后人大代表对张局出庭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11月8日,市人大组织的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局负责人出庭工作予以了高度认可,并对我局领导尽量不以其他公务忽视负责人出庭工作的重视度,局领导特别是张局长出庭又出声,庭后以诚恳态度与原告沟通化解矛盾的出庭效果予以了高度表扬。
          (四)着力抓好信息公开、信访履职与应诉标准化手册编制工作,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近年来,信息公开类应诉案件成为我局败诉的高风险案件类型,为进一步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信访履职、案件应诉工作,我局将开展信息公开、信访履职与应诉标准化手册编制工作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制定标准化手册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和责任分工,组织召开编制工作例会和手册编制疑难问题讨论会,形成 “依法行政标准化手册框架及信息公开、信访履职相关疑难问题讨论会的会议纪要”。手册成稿后多次在系统内开展书面意见征求和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完善的三个手册已于近期在系统内正式印发试行。标准化手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分类别梳理明确了办理事项的判断标准、法律依据、流程与时限、答复标准化格式等,并以问题为导向结合现有司法解释和判例对实践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手册的正式试行对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信访履职、案件应诉工作,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依法行政发挥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按照中央和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为深化推进规划许可和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抽调相关处室和分局业务骨干组成“改革攻坚小组”,分析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提升规划服务方面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堵点查难点,破解关键点。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协同共融,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统筹规划、规划统筹的总体要求,建设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一张蓝图”,实现多规共享、项目生成等功能,为规划共商、项目科学快速落地提供保障。制定出台《杭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杭州市空间规划数据汇集规范》《杭州市空间规划数据交换与共享规定》《杭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等部门间协同规范管理文件,为平台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按“八统一”要求,更新权力事项库和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省委省政府“八统一”要求,对省住建厅、省测绘局发来《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中涉及我局办事事项进行梳理与核对,按照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一致的原则,及时上报“八统一”梳理确认单,并组织各区、县(市)规划窗口依据省级指导目录对各自权力事项库进行比对、更新、完善。截至目前,按省住建厅、省测绘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涉及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母项20项、子项25项。于6月底在全市域范围内落实 “八统一”相关要求。
          (三)推进数据共享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审批管理提速增效。积极配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审管办做好“一窗受理”平台技术对接和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推进项目审批监管平台2.0版的运用,对目前已开通网上申请事项做好数据维护、动态更新工作;积极配合市跑改办完成政务服务体系网点便民服务手册编制工作,完成“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平台”中办事网点采集、关联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全省建设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省住建厅“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分工及网办、数据汇集等共享技术要求。
          (四)推行承诺许可制、承诺备案制,建设“诚信社会”。结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与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思路和方法,创新性地引入了承诺许可制和承诺备案制两项新机制,秉持建设“诚信社会”的理念,运用契约形式来处理法律法规上的强制性规定,引导市场和社会主体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能动性,促进形成城市规划大家一起管、一起监督的局面。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成功试行后,2017年10月,联合市审改办发布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并公布了首批《建设工程告知承诺许可项目名录》,制定了《告知书》和《承诺书》。对列入《名录》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工业厂房、政府投资的省市重点建筑工程七类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规划管理部门不再对承诺内容做实质性审查,而是依据承诺直接作出许可,并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组织事后抽查。对工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对符合备案受理条件的项目依承诺免予许可,出具“浙江省(杭州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
          (五)开展容缺受理、模拟审批方式,加快项目审批进程。落实市审管办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工业类及村级留用地类项目)实施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的要求,我局打破原先资料齐备才开展项目审查的固有模式,在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先行对技术性资料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模拟审批文件,当正式审批法定条件一旦具备,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模拟审批意见转换成正式审批文书,大大节约企业报批时间。利用这样提前介入、重点服务、模拟审查的方式,把审批等待过程转换为服务的过程,前移审批启动节点、中介服务介入时间、方案审查节点,通过多部门环节模拟审批,促进安置房项目开工平均提速3个月以上。
          (六)落实国办发[2018]33号文要求,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环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分类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各类改革试点范围等多个方面,与市审管办、各部门共同商议,提出各项具体改革措施。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扎实做好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改革方案,完成工程建设许可审批流程再造。除城市特色风貌和建筑景观管理重点地区外,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设计方案合并审查,严格压缩审批时间。三是坚持民生导向,实施以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依据;对教育、体育等七类民生建设项目全面实施承诺制审批。
          四、推进立法和规范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制保障
          (一)积极推进“两法一规章”的立法制定工作。4月,牵头组织了市法制办、市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人员赴上海、厦门就《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和《杭州市城市开发边界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制定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经多次征求意见后上报法制办,配合法制办做好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等修改完善工作;加快做好《杭州市城市开发边界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多次开展意见征求和条例修改完善工作,力图通过建立开发边界管控长效机制,维护开发边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管理边界外地区开发建设行为,加强保护和统筹发展,保障城市安全健康运行,将我市开发边界管理实践探索和创新予以法制化;配合市拥江办推进《杭州市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条例》制定出台,从规划、保护、发展、保障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为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提供直接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制定出台多个规范制度,促进管理的规范化。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规划管理水平,强化城乡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引领作用,我局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省、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出台并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市域城乡统筹规划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与市城管委共同制定下发了《杭州市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实施意见》,切实规范和简化我市违法建设查处程序,提高我市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根据市政府交办起草制定《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经多次书面征求和3次组织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予以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后根据市政府审议意见做好办法修改及协调完善工作,目前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于近期下发。协同市拥江办起草了《关于落实杭州市拥江发展战略规划的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由市拥江办牵头上报市政府审查。
          (三)组织4件规范法审和7次法规规范专项清理。对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4件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证明事项、涉及“黑名单”、产权保护等4次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根据省住建厅文件要求2次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修改。11月,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梳理与清理不适应国务院、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与审批改革深入发展存在明显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强化“双随机”检查和信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测绘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县(市)统一协调,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联合开展全市测绘资质巡查、地图市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2018年完成了对全市近30家测绘资质单位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每3年全覆盖的测绘资质巡查和质量监督检查。更新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信用体系,施行测绘行业失信“红黑名单”制度,测绘市场得到了有序发展。通过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发现测绘资质单位和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测绘市场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试点推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效能,促进审批提速,切实为建设单位减负,方便业主办事。按照“开放市场、加强监管、统一标准、共享成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建立完善“一个制度”,细化颁布 “一套标准”,推进落实“一种监管”,管理维护 “一个名录”。
          为配合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因应新形势下信用工作的推进和我局相关职能的调整,对《杭州市规划局信用杭州建设工作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将信用工作融入进我局测绘资质认定(丙、丁)、城乡规划编制及审批、投资项目审批过程、涉审中介企业审核、财政资金安排和政府采购事项等工作中。将失信“黑名单”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评先选优等表彰工作、承接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等方面对其进行相关限制。
          此外,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出台相关局内工作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对现有行政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六、强化案卷评查和规划督查,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内容,6月2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本次评查范围为局业务处室和所有规划分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作出的119件城乡规划与测绘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由处室与分局互查互评的方式进行,评查人员对每个案卷,从执法实施主体、适用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实施实体及案卷归档等方面作出评查,并按一案一评形式现场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本次评查将《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情况,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情况,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侧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通报形式予以了指出并提出了规范化建议,相关处室与分局认真组织了整改,切实推进了系统内执法案卷的质量与今后执法的规范化。
          为促进杭州市城乡规划的统筹化管理,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管,起草《杭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督查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范围、督查内容、组织实施方式及督查情况处理办法。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建筑类)批后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清理从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未经规划核实的项目,专门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共排查出未经规划核实项目3345件,涉及到永久建筑、临时建筑、围墙、改扩建、翻建、修缮等建设项目。通过对项目现场踏勘、查询历史档案、建设单位核实、现场测绘等方法摸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已经到期仍在使用的临时建筑移交行政执法局,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通过EMS发送《告知书》督促建设主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尽快办理规划核实。截止10月已通过规划核实、三违补办、房产确权、临时(过渡性用房)已拆除等方法处理完成项目1612件。
          七、抓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20号)要求,结合局本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测绘)系统2018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2018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18个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处室与完成时限。
          我局坚持集中教育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公需课程和专业课程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学习教育。3月12日至16日,组织局机关、城区五分局及局属事业单位382名党员干部,分两期集中在市委党校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轮训。先后邀请市委党校4名教授专家,全面系统讲授了十九大精神内涵,着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等方面内容。4月,根据市普法办通知要求,整理宪法宣传资料,并在局内组织宪法修正案学习;完成了在富阳举办的3天共50人参加的乡村规划联络员培训;8月,举办系统内依法行政讲座,讲座内容包括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分析、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以及项目规划管理疑难问题研究等;10月,组团赴荷兰为期21天的城市更新与城市国际化规划建设培训。在认真抓好干部新干线在线自学的基础上,先后安排局系统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国土局等各类研讨班、培训班10多人次。落实照春训冬训要求,组织局系统47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十九大精神轮训。落实上级要求,组织局系统21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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